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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會見
傅彬沒有感謝她的大度她的妥協,這是天經地義的,他不愛她,她就必須要同意他的決定。他把買回來的蘿卜糕放在桌上,“吃一些,明日帶你去吃早茶,然后去買船票。”
“好。”
這是她預料中會發生的,不管那個女人是不是王那。
公寓只有一張床,他們擠一擠是正當的,況且她曾是他的妻。許久沒有過城里的生活,夜晚聽不見草叢的鳴叫,竟不習慣了。他也一樣,非要把這不習慣發泄出來才能滿足的睡去。
傅彬的腿很自然地搭在她的腿上,手覆在她身上,把幾年前對她做過的讓那片故土生出希望的事再做一遍。她不會拒絕的,因為她就是這樣的人,依附于別人的人,和王那不一樣。朱秀想努力成為王那那樣的人,獨立的明明白白地拒絕他,可當他抱住她,給她許久未有的溫暖時,她投降了。
船票是在五日后,這幾日,她打算采買些南方的特產,龍眼,涼茶,湯藥。再買些廣繡廣緞,印度棉,英國呢絨…買的東西多,路過報攤,不巧蹭掉了路人剛買的報紙。
“對不起。”她彎腰勉強去拾,報紙密密麻麻的字那么多,偏生她就見到了[崔華]二字。
她慌忙從口袋掏出兩角銀元,買了份一樣的報紙,《廣州民國日報》,寶貝一樣到處翻找,終于在[國民與政府合而為一]的標題下找見他的名字。
“第七甫一百號,”朱秀對人力車夫說。
或許這個崔華不是他,她想。
民國日報社街對面有個水果攤邊,她怕找錯人,怕丟人,怕見他,怕這怕那,便只能在這水果攤前來回踱步,時而往對面張望。
“夫人,買個木瓜,保準甜。”她聽不懂粵語,便“嗯”含混過去,怕被人看出破綻,壓著帽沿溜去了街角的咖啡館。
朱秀要了杯美式咖啡,透過櫥窗她一樣能觀察到報社的門口。
或許,即便是他,他也不記得她了,她想。
天色漸黑,報社下班的人走出一波又一波,她就透過櫥窗盯著,想著。
回到公寓,朱秀打開自來水管,為傅彬洗臟衣服。離婚了,她便沒有義務再為他做事,可朱秀依舊維持著兩人的體面,他是孩子的父親,除了母親外自己最親近的人,又或許是因為她馬上要離去了,傅彬對她好了些,還帶她去廣州有名的太平館吃西餐。
“這是牛尾湯。”他說。
“王那是我的大學同窗。”她說。
“我知道,她告訴了我,還和我說起過你替她被捕的經歷。”
“哦,那沒什么。”
“既然你也曾被捕過,就應該知道革命的重要性。”
“我知道。”
傅彬便不再與她講話。
離開廣州的前一晚,朱秀出去了,又去了一百號。不管這個崔華是不是他,她就姑且當作是,像做一個特定的儀式,與他做最后的告別。然后,忘掉他,再然后,就回鄉下,安心照顧她的天佑。
車夫把她拉到那里,一陣晚風吹來,她怕極了。陌生的街道,漆黑的夜晚,若有酒鬼突然跑來搶劫她或是要挾她,她怎么辦。若是有人陪著她,她就不怕了,可怎么會有人陪著她。她安慰自己,只繞這兒走上一圈,一圈之后就回去。
她走得時快時慢,怕的時候就走快些,想他的時候就走慢些。一圈完畢,朱秀緊了緊西式風衣領口,站在幾乎空曠的街上,攔不到車夫。太晚了,真的是太晚了,她是趁著傅彬睡了才跑出來的。這么晚,就算真的是他,也不可能遇到。
“唉。”她心口的石頭不得不落定,把手插在口袋里,低頭往回走。
[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
[去哪里?]
[說是去廣州。]
幾年前母親的話又在她耳邊縈繞,他肯定在廣州,一定在。她走過的這些路,他也一定走過。
她想得入迷,得了失心瘋。砰得一下像是撞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你沒事吧!”
有人,是她撞到了人。
“崔先生。”
她坐在地上,仰望著要拉她起來的男人的臉,鼻子,嘴巴,還有總是反光刺到她的眼鏡片,哪哪都像他。
“小姐,您認錯人了。”他說,“快起來吧,地上涼。”
可朱秀怎么看他都是崔先生,而且講的并不是粵語,而是來自北方的普通話,“你騙人。”
男人無可奈何地笑了,彎腰拉起她,“您真的認錯人了,還是起來吧。”
“你為什么總是騙我。”崔先生的樣子刻在了朱秀的腦子里許多年,她怎么可能認錯,她不會認錯的。
男人繼續無可奈何攤開手,“小姐,再見。”從她的身邊過去了。
朱秀不信,她轉身就追上他,在背后抱住了這個男人的腰。
“崔先生,你不要走。”
他怔住了,不知這個女人究竟經歷了什么,怎么能在街上隨隨便便主動抱男人?便撥開了她涼如冰的手。
“我不是你說的崔先生。”
他覺得自己得拿出點什么證明,才能使她相信。
“你看。”一張名片塞到她手心,“我不姓崔,我姓宋。”
“你騙我,你又騙我,你說你是翻譯,你根本就不是,你說你留在北平,卻跑來廣州。你騙我,你總是騙我。”
朱秀真的是失心瘋了,“別走,別不要我。”
男人不可能對一個像是有精神疾病的陌生女人一直紳士禮貌,“你放開我,放開我,我不是你的什么崔先生!”他把她甩了出去,使她再次跌倒。
他走遠幾步,覺得自己是不是太過分。夜這么黑,便回過頭看到這個不正常的弱女子坐在地上,正目不轉睛地盯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