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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宥在那片干凈的、空無一物的草地上站了很久。
久到晨光從金色變成白色,從白色變成刺目的、正午的亮白。久到她的腿發麻,久到她的手指因為一直攥著那枚戒指而僵硬。久到遠處傳來的不再只是鳥鳴,還有隱約的、屬于城市的喧囂——車聲,人聲,施工的機器聲。
沒有人知道,在那座廢棄的樂園原址上,有一個女孩剛剛目睹了一個人從怪物變回人的全部過程。沒有人知道,那枚在她掌心里冰涼的、鉑金的戒指,是一個人用盡了全部的力氣、從黑暗的最深處掙扎著爬出來、只為了遞到她手里的。
她低下頭,把那枚戒指戴上了。無名指,左手。尺寸剛好,不緊不松,像量過一樣。他量過的。在那些她睡著的夜晚,在她不知道的時候,他用目光、用指尖、用那種小心翼翼的、怕驚醒她的方式,量過了。她轉身離開的時候,沒有回頭。不是不想,是不用。她知道他不在那里了。但她也知道,他從來沒有真正離開過。
回學校的路上,她給導師打了電話。導師聽到她要復學,沉默了幾秒,說“你確定”。她說確定。導師沒有多問,只說“明天來我辦公室”。她又給法律援助中心的學妹發了消息,說“幫我接案子,越多越好”。學妹回了一串驚嘆號,說“夏學姐你終于回來了”。她回到公寓,洗了澡,換了衣服,把那枚戒指從手上取下來,用一條銀鏈子穿好,戴在脖子上,貼在心口的位置。涼涼的,硌著她的鎖骨,但她不想摘。她想讓他離她的心近一點。
復學后的日子像上了發條。她白天上課,晚上泡圖書館,周末接法援的案子。她把每一天都排得滿滿當當,不留縫隙。不是因為充實,是因為她怕停下來。停下來就會想他,想他就會哭,哭完了還是要繼續,繼續了還是會想。她不想哭了。她要做他來不及做的事——替他討回公道。
她開始查那個案子。
從檔案館調出當年的卷宗時,夏宥的手在發抖。卷宗很薄,薄得不像一樁命案。封面已經泛黃,邊角磨損,像被很多人翻過,又像被很多人遺忘。她翻開第一頁,是一份接警記錄,日期是二十多年前的那個秋天。接警人簽字那一欄,寫著一個她后來查了很久的名字——馮建國。當年的出警民警,后來升了職,調去了別的地方,前幾年退休了,住在海邊的一棟小別墅里。第二頁是一份現場勘查筆錄,寥寥幾行字,說“未發現異常”,“疑似離家出走”。勘查人簽字,陳衛東。當年的法醫,后來調去了省城,開了自己的鑒定所。第三頁是一份詢問筆錄,被詢問人是X的母親。筆錄上寫著“她說不清孩子離家前有沒有異常”,“情緒激動,無法繼續詢問”。夏宥盯著那行字,眼眶發酸。她說不清。她當然說不清。她的孩子不是離家出走,是被埋在了那片草地下,被踩實了土,被鋪上了枯草,被當成了從來不存在過的東西。而她作為母親,只能在那一份草草的筆錄上,留下“情緒激動,無法繼續詢問”這十個字。
后面的幾頁是結案報告,結論是“疑似離家出走,建議歸檔”。沒有尸檢報告,沒有DNA比對,沒有第二次勘查。那道矮墻后面的那片草地,沒有任何人去翻過。
夏宥把卷宗復印了三份。一份放在律所辦公室的抽屜里,一份鎖在公寓書房的柜子里,一份隨身帶著,走到哪帶到哪。她開始找人。不是找那些已經死了的人——那些被X“吃掉”的霸凌者,她不需要找。他們欠的,已經還了。她找的是那些還活著的人。當年負責辦案的警察馮建國,夏宥花了三個月才找到他的住址。他住在海濱城市的一棟三層小別墅里,院子里種著梔子花和三角梅,車庫里停著一輛黑色的SUV。
夏宥去的時候是下午,他正在院子里澆花,穿著白色的老頭衫,褲腿卷到膝蓋,腳上趿拉著拖鞋。看到她站在鐵門外,他抬起頭,瞇著眼睛打量了她一會兒,問“你找誰”。夏宥說了自己的來意,他手里的水管掉在了地上,水嘩嘩地流,浸濕了他的拖鞋和褲腳,他沒有低頭看,只是看著夏宥,臉上的血色一點一點地褪了下去。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么。”他說。夏宥把那沓復印的卷宗從包里拿出來,透過鐵門的縫隙遞進去。馮建國沒有接,他的手背在身后,指節捏得發白。
“當年那片草地,警犬叫了。你說‘下面是水管’。”夏宥的聲音很平,平得像在陳述一段與她無關的歷史。但她攥著卷宗的手指在發抖,“探測儀也響了。你說‘地下有電纜’。當天傍晚,你收到了一個電話,從那以后,這個案子再也沒有人查過。那個電話是誰打的?”
馮建國后退了一步。他看著夏宥,嘴唇在哆嗦,想說什么,又咽了回去。他低下頭,看著地上那攤被水管沖出來的積水,積水上漂著一片被泡爛的梔子花瓣,白的,像一張縮皺了的臉。
“你走吧。”他說,聲音沙啞,“你走吧,我什么都不知道。”
夏宥沒有走。她站在鐵門外,陽光照在她背上,將她的影子投在馮建國院子的水泥地上。她站在那里,站了十分鐘,二十分鐘,半小時。馮建國沒有再看她。他關了水龍頭,撿起水管,慢慢走回屋里,關上了門。夏宥看著那扇緊閉的門,鐵門上的漆已經開始剝落,露出底下暗紅色的銹跡。她沒有叫他,沒有砸門,沒有說更多的話。她只是站在那里,把那沓卷宗塞進了鐵門的縫隙里,然后轉身走了。
她找的第二個人,是當年的法醫陳衛東。
陳衛東比她想象的要難找。他退休后搬了好幾次家,手機號也換了。夏宥輾轉通過幾層關系,才從一個老法醫那里打聽到他的下落。他在省城開了一家司法鑒定所,生意不錯,門面不大,但來來往往的人不少。夏宥去的時候,他正在辦公室里看一份鑒定報告,頭發花白,戴著一副金絲眼鏡,桌上放著一杯冒著熱氣的茶。聽到敲門聲,他抬起頭,看到夏宥,問“你是”。夏宥報了名字,說了來意。陳衛東的臉色變了。他摘下眼鏡,擦了擦鏡片,又戴上,像是在拖延時間。
“那個案子,我記得。”他忽然說。
夏宥的心跳漏了一拍。“你記得?”
“記得。”陳衛東靠進椅背里,目光落在窗外那棵銀杏樹上,葉子的邊緣已經開始泛黃。“那個孩子,我知道他不是離家出走。那天的現場,我一眼就看出來了——那些傷,不是摔的,不是自己弄的。他身上有十幾處鈍器傷,顱骨骨折,肋骨斷了三根,手臂上有防御性損傷。”他的聲音很平靜,像在陳述一份鑒定報告。但夏宥注意到,他放在桌上的手,指節在微微發抖。“那你為什么沒有寫在報告里?”夏宥問。
陳衛東沉默了。很長很長的沉默。久到那杯熱茶不再冒熱氣,久到窗外的銀杏葉被風吹落了一片,打著旋兒飄在地上。然后他說:“有人讓我不要寫。”
“誰?”
陳衛東沒有回答。他低下頭,看著自己放在桌上的那雙手。那雙曾經握著手術刀、切開過無數尸體、寫下過無數份鑒定報告的手。那雙手在抖。“他跟我說,這個案子,到此為止。他給了我一個數。我答應了。”他的聲音越來越輕,輕到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的,“我把報告改了。寫成‘疑似離家出走’。他給我打電話那天,我正坐在辦公室里,看著那孩子的尸檢照片。他的眼睛還睜著,看著鏡頭,看著我,看著我這個本該替他說話的人。我把照片翻過去扣在桌上。我一直沒敢再看。”
夏宥的眼眶紅了。她想起X的眼睛。十六歲時被埋在土里的那雙眼睛,看著天空,看著那些永遠不會有答案的云。后來變成怪物的那雙眼睛,密密麻麻的,布滿血絲的,在黑暗里睜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第一次走進便利店時的那雙眼睛,空洞的,像兩個深不見底的窟窿,像已經不會再看任何東西了。但他還是看到了她。他一直在看她。從那個雨夜開始,他的目光就再也沒有離開過她。
“那個人是誰?”夏宥問。陳衛東搖著頭,不肯說了。夏宥沒有逼他。她從包里拿出一張名片,放在他的桌上。“如果你想通了,打這個電話。”然后她走了。
她找的第三個人,是當年那個沒有去樂園的少年。唯一一個沒有被X“吃掉”的人。不是因為他無辜,是因為他那天拉肚子,沒有去。他后來知道發生了什么,但他沒有說。他怕了二十多年,夜夜失眠,去看過心理醫生,吃過抗抑郁的藥,還是忘不掉。夏宥找到他的時候,他住在這座城市邊緣一個老舊的小區里,在一家物流公司當倉管。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了至少十歲,頭發花白,背有些駝,眼睛下面掛著濃重的黑眼圈。
夏宥說了來意,他哭了。他哭了一下午。一個大男人,蹲在物流倉庫的角落里,抱著頭,肩膀劇烈地顫抖著,哭得像個孩子。他說“我每天都夢到他”,“夢到他躺在地上,眼睛看著我”,“他想跟我說什么,我聽不到”。夏宥蹲在他旁邊,沒有催他,沒有打斷他,只是等著。
天快黑的時候,他抬起頭,眼睛腫得幾乎睜不開。“我說。”他說,“我什么都說。”
那一年冬天,夏宥把那份厚厚的材料遞到了檢察院。材料包括當年的卷宗、馮建國的住址和陳衛東的錄音、那個少年的證詞,以及她花了很多年一點一點拼湊起來的、關于那群少年后來陸續失蹤的記錄——雖然失蹤本身無法被證實,但它像一道影子,無聲地印證著什么。檢察院一開始不想接。一個二十多年前的舊案,沒有尸體,沒有目擊者,證據鏈不完整。經辦人勸她放棄,說“你一個律師,別把自己搭進去”。夏宥說“我不怕”。經辦人看著她,大概是從她眼睛里讀出了什么,沉默了很久,說“我再看看吧”。
她沒有干等。她去找了媒體。不是那種大張旗鼓地開記者會,而是找到了一個她信得過的記者,姓沉,跑法治口的,四十多歲,頭發也白了,但眼睛很亮。沉記者聽完她的講述,沉默了很久,說“你確定你說的都是真的”。夏宥把戒指從項鏈上取下來,遞給他看。內壁刻著“To X, from X”。她說“這是他留給我的”。沉記者看了那行字,沒有問“他是誰”。他只是說“我幫你”。
報道發出去的那天,夏宥坐在律所的辦公室里,盯著電腦屏幕。那篇報道的標題是《被遺忘的十六年:一樁塵封懸案背后的罪惡與救贖》。她一個字一個字地讀,讀到“據多位知情人證實,當年辦案人員在接到一通電話后草草結案”時,手指在發抖。她讀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退休法醫表示,當年的尸檢報告被人為篡改”時,眼淚掉了下來。她讀到“當年的同學中,有人至今仍被噩夢困擾,他說‘我每天都在后悔,為什么那天沒有去’。”時,她關掉了頁面,趴在桌上,哭了很久。
報道引起轟動。不是那種悄無聲息的、像石子投入深潭的轟動,是那種鋪天蓋地的、像海嘯一樣的轟動。其他媒體跟進,網絡上的討論鋪天蓋地,有人罵當年的辦案人員,有人同情那個少年的父母,有人提議在廢棄樂園的原址建一座紀念碑。更多的人在問——那個少年是誰?他叫什么名字?他長什么樣?他喜歡什么?他有過什么夢想?他有沒有等過什么人?夏宥沒有回答。她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他長什么樣——十六歲的,活著的時候的,笑起來的。她只知道他后來變成了怪物,只知道他學會了說話,學會了笑,學會了炒菜,學會了在她哭的時候說“沒事了”,學會了在變成怪物的最后一刻說“我愛你”。她不知道他十六歲時喜歡什么,不知道他有過什么夢想,不知道他有沒有等過什么人。但她知道,他等到了。在那個雨夜,在那個便利店里,在那條白毛巾碰到他的額頭的那一刻,他等到了。
案子重啟的那天,夏宥站在檢察院門口,陽光很好。她抬起頭,看著那片藍得刺眼的天空,想起他說的最后一句話,想起那個從扭曲的、非人的聲音里擠出來的、破碎的三個字。她摸了摸脖子上的戒指,鉑金被體溫捂得溫熱。她低下頭,走進了檢察院的大門。
案子判了。馮建國因徇私枉法罪被判了六年。陳衛東因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被判了三年,緩刑四年。當年那個打了電話的人——夏宥后來查到,是那群少年中某個家長,在當地有些關系——因行賄罪被判了兩年。宣判那天,夏宥坐在旁聽席上。馮建國被帶走的時候,從她身邊經過,腳步頓了一下,轉過頭看著她。他的眼睛里沒有恨,沒有悔,只有一種她說不清的、像是什么東西終于落地了的、疲憊的平靜。
“你是那個孩子的什么人?”他問。夏宥看著他,摸了摸脖子上的戒指。“我是他等的人。”她說。馮建國愣了一下,然后被法警帶走了。
夏宥走出法院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路燈一盞盞亮起來,將她的影子拉得很長。她站在臺階上,看著遠方那片被晚霞染紅的天際,忽然很想告訴他——X,你的案子,判了。那些害你的人,那些幫你的人,那些假裝看不見的人,都判了。你的名字,雖然沒有出現在判決書上,但有人知道了。有人記得了。你不會再被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