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弄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www.autocad360.cn),接著再看更方便。
<script>theme();</script></dt>
關于投胎這件事,我自己是不相信的,應該說,我拒絕相信!
死掉之后,變成鬼,然后再投胎變成人,將自己的前世完全遺忘,我沒有辦法接受這種事,這會讓我有這輩子干麻辛苦活著的想法。
儘管投胎可以視為一種重生,一種生命的延續,但失去了所有記憶,我不認為,那還是自己。
但,如果有人因為車禍或者什么原因而失去記憶,那他難道從此不算是自己了嗎?
這是兩回事!
因為就算他失去記憶,但別人并沒有忘了他,他的身體也還是自己的,但投胎不一樣,不僅身體不是自己的了,也沒有人記得你、知道你,甚至連自己也遺忘了自己,這樣,當然不算是自己了。
既然我自己都不相信了,那干麻還寫?
喵的勒!我寫不代表我信啊~你們也不必信啊~我可不是在傳教,更不是在佈道,這是小說啊~難道金庸寫了神鵰,你們就真的認為有個斷臂的楊過大俠?
我只是覺得很有趣而已,一個人,投胎變成貓,卻又還保有人類的心。
當然,小說這種東西雖然說都在唬爛,但不管怎樣還是得自圓其說,所以,我給了這樣的結局,這樣的解釋…為了贖前世的罪孽,今世投胎成貓,去當虧欠的人的寵物。
一定有很多人不以為然,養過狗養過貓的人都知道,說是「養」,還真的是「養」,寵物寵物當然是倍受寵愛,所謂的主人,還真的像故事里可可稱之的「僕人」。
這樣算是「贖罪」嗎?投胎變成寵物,把前世的苦主,今世的飼主當僕人,爽的還是那些罪人嘛~
不過各位有想過那些苦主、被害人,他們真正需要、真正希望的是什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