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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來,黎涵則是一副小家碧玉乖乖女的長相,并不是說不漂亮——只是缺乏攻擊性,容易被忽略,不太像是搞地下音樂的。
“你這是在做什么?”丁柯愣愣地看著整行李的黎涵。
“我要搬家啊。”黎涵面無表情地回答道。
丁柯沉默了一會兒,“我幫你叫車吧。下個月我們還要去錄節目,不要忘了。”
黎涵笑了一下:“我還以為你已經找好新主唱了呢。”
“你是白路燈的主唱,這是不會變的。”丁柯皺起眉,“我也不會把樂隊的事情和我們的感情問題混在一起。”
黎涵沒有理他,開始去拉麻袋上的拉鏈。
丁柯給她的分手理由是感情淡了。
這是個再草率不過的分手理由,然而在提出這個理由前他差不多快半個月夜不歸宿,黎涵多少猜到了他的心思肯定不在她身上了。
實話實說,在某種程度上黎涵還是很感謝丁柯當初是他把她帶進了他的樂隊做主唱。
如果當初她沒有加入白路燈,那么或許直到現在她還和大部分無名小樂手一樣過著吃了這周沒下周的不穩定生活。
丁柯是個很有商業眼光的人,他知道年輕人喜歡什么,寫的幾首專輯主打歌幾乎都成了短視頻平臺上的爆款曲目;他覺得黎涵的嗓音很適合唱他寫的那些情歌,結果黎涵也真的把他的那些歌給唱火來了。
憑借著那些爆款曲目以及恰到好處的營銷宣傳,他們的樂隊在短短四年間迅速發展走紅,成了各類演出和音樂節上的常客,而下個月他們即將參加一個音樂類綜藝節目的錄制。
這意味著他們即將走進主流音樂的視野。
“你要是還沒找到房子的話,”丁柯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再在這里住一段時間也行。我可以去睡沙發。”
黎涵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如果你要我再住一段時間,我想借你的琴去把我個人計劃給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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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劇情和肉的比率是3(或者4):1,個人不太擅長大片肉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