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步闌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www.autocad360.cn),接著再看更方便。
宋煜從警察中得知宋之梓控訴他強奸時,整個人都是不可置信的,可是又覺得竟然合理的很。
即使他闡述了前因后果,警察幾句問話就把他給問住了。
“宋之梓和你們母子關系長期處于一種惡劣,為什么她會在短短時間對你變化這么大?你這其中沒有脅迫嗎?”
“你以往過年都是出去旅游,今年突然主動和宋承宗說留下來,為什么?”
“有證人說,你在過年時候曾跟蹤過宋之梓。”
“你在開學那天,有監控拍到你拖拽宋之梓。”
但是這些都不是直接證據,無法定罪,所以宋煜無論怎么樣都沒有認罪,唯一要求是:“讓宋之梓見我一面。”
幾天的看守所生活,已足足讓他憔悴了一圈,只有提起宋之梓時,眼睛還會出奇的有神。
他堅定不認罪,就以為不會被定罪,看守所葷腥比較少,他每次吃飯時都在想出去后一定要好好補充蛋白質,不然能量無法得到補充。
可是沒有如果,兩張紙條上的字跡很快鑒定出來了,是他本人寫的,上面的指紋也只有他和劉舒舒的指紋。
警察去了勘探現場,因為這那幾天過后下了一場春雨,沒能在現場勘探出能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信息。
宋煜看到紙條時,竟然覺得荒謬至極,信是他寫的,但是是寫給宋之梓的,可惜從來沒指名道姓過,也沒有捎過給她,暗戀是個不能明說的過程,他只敢寫給紙張聽。
他跟警察說了他可能被陷害了,他平時多在操場訓練,壓在書桌上的紙條誰都可能知道,誰都可能冒充他,但是會是誰呢?
連聲音都能冒充?會有誰?
沒有直接證據,很難定罪,林蘇即使不是負責此案的,但是也不免擔憂了起來。
宋煜在他們警局在二女為一男打架事件中已經給一些警察留下了壞印象,恨不得能直接給他定罪下來。
此時距離當初逮捕已經過去了叁個月,事情幾乎已經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