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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毓思忖兩秒,如實作答:“有些好奇,卻又沒那么好奇。凡事皆有因果,我相信蘇總您會告訴我。”
蘇哲翊抬了抬眉尖,有些意外的看了她一眼,仿佛是沒想到她會如此淡定。輕輕地勾了勾唇,這倒是有點意思。“兩個月前在永鑫見到你,實在是讓我意外。”
“蘇總,我在永鑫已經半年多了。”孟毓不急不躁的回答。
很難得遇見在他面前進退得宜應答如流的女人,蘇哲翊想,若不是曾經見過她驚慌失措瘋瘋癲癲的一面,他恐怕都要誤以為這女人骨子里便是如此淡定冷靜了。
蘇哲翊捏了捏眉心,仰面往椅背上靠著,懶洋洋的瞇了瞇眸子,似是漫不經心的問了她一句,“你做家電業務不是挺好,為什么應聘到永鑫來?為了接近柏耀,還是……我?”
孟毓的雙目直視著前方,在蘇哲翊的回答中暫時保持著沉默。
曾經看到一句話,至今記憶深刻:今生再長,也不過是一個一眨眼就醒的夜。而我的想念,是這深睡的夜里一直醒著的窗。
孟毓很想問他,如果我說,我的靠近是因為想念你,你會相信么?
☆、第2章 part2
part 2
【對夜晚的恐懼來其實來自于對孤獨的恐懼,我不喜歡一個人睡,卻被迫如此生活。——偷影子的人。】
孟毓沒想到蘇哲翊回國并不住在蘇家,甚至沒有回自己的公寓,而是要求孟毓將他送到盛庭酒店去。盡管這酒店同樣是永鑫旗下的產業,但孟毓仍難免覺得奇怪。大約是她表現得太過明顯,所以蘇哲翊輕聲笑了一下,不無譏誚的說:“我以為你應該對我的生活習慣,已經了若指掌了。”
這絕不是夸獎,盡管他的語氣是云淡風輕的。
孟毓將車子停在酒店門外,立刻有門童走上來打開后座門,蘇哲翊走出來,隨手整理了衣領,一手抄在褲袋里,一只手虛握拳垂在大腿一側,微微仰面望著盛庭酒店的標識。
她拿不準蘇哲翊是何想法,于是走到他身側幾十公分外的地方站定,微俯身,蘇哲翊瞥了她一眼,而后抬步往前走。孟毓有些訝異,在他身后問:“蘇總,那我明早上再來接您?”難不成就此成了他的專屬司機?
蘇哲翊頓住腳步,挑了眉尖,道:“我有說過你可以離開?”
孟毓只得把車子交給泊車小弟,隨同蘇哲翊一起進入酒店。五星級酒店裝修極為奢華,她也只是在某次經理培訓時有幸住了兩晚,那時跟方紫燕住同一間房,兩個人躺在軟而舒適的大床上,翻來滾去的根本就不想起身,還被孫經理嘲笑是“沒出息”。
侍應生把行李送到總統套房來,蘇哲翊用很短的時間換了淺藍色的運動裝,從冰箱里拿一罐可樂,慵懶的坐在沙發上,擰開來喝。“你不用一直站著,坐。”
孟毓點頭,在單人沙發上坐下,眼角余光暗暗的打量他,這樣的裝扮倒顯得不那么深沉內斂了,與記憶中那個鮮活的身影才更為相似。她隱約覺得緊張,兩只拳頭握得緊緊的擱在膝蓋上,正襟危坐的樣子仿佛如臨大敵。
蘇哲翊很快喝完一罐可樂,傾身將可樂罐放在茶色茶幾上,孟毓偏過頭,注意到他右手虎口處的那一圈小小的牙印。
在車上面對蘇哲翊刁鉆又直接的問題,孟毓臉不紅心不跳的說著特別官方的虛假話:“永鑫是地產界的龍頭老大,員工的薪水福利在業界都是首屈一指,比起我之前的業務工作雖說薪水低了點,但是足夠輕松和穩定,并且我十分認同永鑫的企業文化。”
用這種只適合在校園招聘上表表決心的場面話來忽悠蘇哲翊,也難怪他不相信了。
他說:“永鑫提拔員工是唯能力論,不論資歷,不走關系,從普通員工到主管你只用了四個月時間,我相信假以時日你會成為永鑫的中流砥柱。但是——孟毓,我不喜歡有臆想癥的女人。七個月前,你的所作所為實在是讓我大開眼界。七個月后,你跟柏耀的緋聞在公司鬧得沸沸揚揚。你進入永鑫的初衷是什么,我不在乎,你必須,盡快離開。”
七個月前?
那時孟毓還是早出晚歸的家電業務,因工作調動來到b城。彼時蘇哲翊在美國的風投事業做得風生水起,不過是在工作之余抽空回來探親。
但就是那般巧。
你相信這世上會有完全相似的人么?
容貌、聲音、嘴角上揚的弧度,甚至是他虎口被人咬出的一圈小小牙印?
孟毓不相信。
她在蘇哲翊的公寓樓下守了兩天兩夜,第二晚雨下的特別大,她沒打傘,全身上下濕透透的像個落湯雞。當晚十點多鐘蘇哲翊終于出來見她,他撐一把黑色的傘擋在她的上空,孟毓伸手去抓他,被他躲開,“卲荀……”
蘇哲翊的聲音清冽,他明明確確的告訴她:“小姐,我不是卲荀,你認錯人了。”
在孟毓不屈不饒的攻勢下,蘇哲翊終于動怒,不悅的嘲弄:“孟小姐,用‘我長得像你初戀情人’這個老掉牙的梗接近我,實在是讓人……倒胃口。”
“如果你不是卲荀,你右手那圈牙印要怎么解釋?”不是孟毓太固執,而是巧合太多就成必然。
雨越下越大,而蘇哲翊的不耐愈加明顯,“我想我沒有義務向你解釋什么,孟小姐,如果你繼續這種瘋狂的行為,我會選擇打電話叫警察來解決。”
他那樣狠心,連表情都仿佛是不屑一顧的,孟毓不記得當時自己有沒有掉眼淚,只是舌尖的苦澀一直蔓延到心底,她扯著頸子上掛著的金哨子給他看:“這是你送我的,你也不記得了么?卲荀,我是孟毓,我是小魚兒啊。我知道錯了,我不會再跟你賭氣了,求你,別丟下我可以么?”
如果時間可以倒退至五年前,她絕不會那么任性,不會一氣之下偷偷跑掉,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卲荀。再后來,從遠方傳來那樣一則消息,她才追悔莫及。他們告訴她,卲荀在那場大火中失蹤了。失蹤,后來警方判定為死亡。她不相信,她怎么敢相信呢?連尸體都沒有找到,怎么能判定為死亡?可是老天爺終究沒有虧待她,她知道,蘇哲翊就是卲荀,他虎口的那處傷口還是她咬出來的,一模一樣的位置,怎么會錯呢?
被雨淋得太久,孟毓高燒不止,再次醒來時是在滿是消毒藥水味道的醫院,護士小姐給她打點滴,她從床上爬起來,急迫的問:“是誰送我來醫院的?”
護士小姐說:“是一位先生,唔,高高帥帥的。不是小姐你的男朋友?我看他抱著你進急診室時可是著急的不得了呢!”
“那他人呢?”
“剛才好像下樓去了吧?”
她身體還虛弱,跌跌撞撞的跑到樓下去,早已不見蘇哲翊的身影。
她千方百計的打聽,可是蘇哲翊實在是太低調,就連私家偵探都給不出任何消息。找不到蘇哲翊,她能做的就是等待,等他回來。幸好,她等到了。
孟毓不明白,如果蘇哲翊是卲荀,那他為什么不承認?為什么不肯認她?那么真正的蘇哲翊又去哪兒了?她從來不敢想,或許她的卲荀,已經……
蘇哲翊的性情卻是與從前的卲荀大相徑庭,卲荀活得瀟灑而恣意,蘇哲翊卻深沉而內斂。她明白,硬碰硬,根本就行不通,所以孟毓只能夠轉變策略,一步步尋找真相。
現在,蘇哲翊讓她離開永鑫,她當然心不甘情不愿。
等她從酒店里出來已經晚上六點了,她直接把車開回家去。這晚睡得不好,夢也做的亂七八糟。她夢見與卲荀一起去放風箏,風箏掛在樹上,卲荀身姿敏捷的爬到高高的梧桐樹上,替她摘下來。一轉眼,卻看見了一片火海,隨之而來的是劇烈的爆炸聲。她被血腥的爆炸現場驚醒,抹著額頭的冷汗醒過來。她抓著頸子上掛著的金哨子,手心里全是汗,涼涼的金哨子貼在手心的肌膚上,這才覺得安心。
闔目時,想起一句話,“對夜晚的恐懼來其實來自于對孤獨的恐懼,我不喜歡一個人睡,卻被迫如此生活。”
她對生活所有的期待全都來自于對卲荀的期待,沒有卲荀的五年,她過得如同行尸走肉,支撐她生活下去的勇氣,就是找到他,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