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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式很別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別在領帶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卻劃出了幾道口子。
徐朝宗更愿意用“識于微時”來形容他跟孟聽雨。
因此,他比誰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幾百次,即便在幾百個時空里有那么多孟聽雨,他真正喜歡過的也只有那一個“識于微時”的她。他們一起走過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個重要的節點,她都有參與,因此后來他成為了別人口中的徐總后,有很多應酬場上認識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帶來的一切資源,包括性。
因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這樣做了,或者正在這樣做。
對此他嗤之以鼻,只覺這等所作所為實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業占據,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愿給她。
當她離開他時,他也從來沒想過要將這一部分騰出留給另一個女人,他只會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時,他的手機接連振動了幾下。
他攤開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將那個發卡又放回了原地,這才從口袋里摸出手機,摁亮一看,是趙柏軒發來的消息——
【我跟李虹君打聽了,的確是大一的學妹,新聞傳播學院的,不過人家已經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趙柏軒的性子,他回復了幾個字:【她們怎么認識的?】
趙柏軒:【……】
趙柏軒:【都說了那學妹有男朋友了。你還問這個做什么?】
趙柏軒:【好吧,好像是學妹找她幫忙把關跟合同有關的什么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書時提過幾句,我們兩個人還討論過。重要的事情再說一遍,學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機,重新低頭審視那格子里的手工發卡,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表情。
原來如此。
沒有什么蝴蝶效應。只要冷靜下來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輕而易舉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為這種奇遇只有他碰到,卻沒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車禍陷入昏迷的人,其實是她。
那天本該出現在姑媽家與他的初次見面,變成了她跟盛韜的初遇,并不是重生帶來的節點偏差,而是她故意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當時的猶豫不定、躊躇不前,真是個天大的笑話。
演唱會是周六晚上八點開始。js?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個冬天最冷的時候,但寒冷也抵擋不了粉絲們的熱情。盛韜不愿意將時間花在堵車上,雙休日地鐵擠得要命,既然要給孟聽雨一個完美的約會,那么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當,中午時分他們在食堂吃過飯后,盛韜就帶著孟聽雨坐上了去體育館的計程車。
坐在車上,他反而紅著臉解釋道:“我是聽別的粉絲說的,最好提前去體育館。現在天氣又太冷,我們也不能在體育館門口傻等,怕你被凍到,我在體育館附近的一家酒店訂了房間。”
計程車的廣播里也在說這場演唱會。
主播很幽默地說,比春運搶票還要難,簡直一票難求。
這種背景音之下,孟聽雨看向盛韜,可能也只能在這個年紀的大男生臉上看到類似害羞的神情了。她沖他抿唇一笑,反握住他的手,輕聲道:“那太好了。謝謝你。”
也只有她這個年紀的人才知道,這樣一個為了約會如此精心準備的人在快餐時代越來越珍貴。
盛韜也擔心孟聽雨會誤會,光是要不要訂房間這一件小事他都糾結了好久,但最后看著越來越低的溫度,他還是咬牙訂了,就算被她誤會也沒關系,他不希望看一場演唱會而讓她感冒。他們應該舒舒服服的呆在有暖氣的房間,等到快八點的時候,再手牽著手不慌不忙的前往體育館,這樣才是完美的開始。
孟聽雨依偎在盛韜懷里,兩人都穿著厚厚的羽絨服。她將手放在他的手掌內,兩人看向車窗外的風景,心情都很輕快。
等到了酒店,盛韜耳根微紅的從口袋拿出錢包,將自己的身份證遞給前臺。
盡量不讓孟聽雨誤會,他訂的是標準間。
前臺顯然已經習慣了,以最快的速度給他們開好房間,給了一張房卡。
……很奇怪,明明也沒有那個心思,但牽著孟聽雨的手進了電梯時,盛韜的心跳劇烈,仿佛要沖破胸膛。兩人來到房間所在的樓層,很快地刷卡進了房間,體育館比較偏僻,這附近也沒有很豪華的酒店,盛韜訂的已經是離體育館最近的最好酒店,但設施還是有些陳舊,開了暖氣后有一股味道。
盛韜是越緊張話就越多的性子,他開始忙碌起來,又是調節空調溫度,又是開房間的射燈,“這酒店有些舊了,不過我們也不是在這里過夜……”
這話一出,盛韜頓住。
他懊惱極了!
怎么會說這種話!
這話一定會讓人誤會吧??
“我是說,”盛韜極力解釋,“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
他磕磕巴巴的。
孟聽雨將書包放在一邊的椅子上,走過去,牽著他的手,墊腳在他的臉頰上親了一下,“我知道我知道,氣氛已經很尷尬了我懂,勤勞的小蜜蜂,你暫時休息一下,我們看下電視怎么樣?”
盛韜完全傻了,跟木頭一樣,任由她牽著,在床邊坐下。
孟聽雨這才找到遙控器,開了電視機。
房間里變得嘈雜起來,盛韜坐在床沿邊,她是背對著他站著調電視臺,他沒能忍住,探出手,抱著她的腰往后一帶。
孟聽雨被他逗笑,轉過身來。
他干脆收緊了手,腦袋也挨了過去,孟聽雨低頭看著他毛絨絨的腦袋,伸手摸了一把,“怎么了?”
盛韜稍稍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