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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色帶著常年缺血的蒼白,身形修長纖弱,還有鎖骨上的紅色小痣種種一切,都與路加本人的身體沒有區別。
當然,除了這雙健康的腿。
當絲綢長袍順著腰身滑落的時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讀過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負責人將他安置在藏書閣中等候,百無聊賴之下,他嗆咳著從灰塵里找到一份古舊的羊皮卷軸。
它講述了一曲血與玫瑰的英雄史詩。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憑借光明神的眷顧,冊封為神殿圣騎士,最后為父報仇,驅逐暴君,加冕為圣國萬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這個故事吸引,是因為故事里那個仇人之子、被驅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與他自己同名。
顯而易見,身為故事的反派,路加結局凄慘,被主角關進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還布下了全大陸最嚴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進出。
羊皮卷對路加的結局沒多做解釋,似乎就這么孤獨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過與他無關。
他現在的情況他似乎不是旁觀者那么簡單了。
因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為蘭斯洛特溫士頓,和路加剛才在玫瑰園遇到的銀發美人蘭斯同名。
書中說過,神王少年時曾經在路加的玫瑰園里做過園丁,還有那些與原作描述一模一樣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飾
啊,真是絕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確認之后,他逐漸接受了這個事實。
不是夢境、幻覺或是演戲,真實情況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臉的反派。
雖然現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個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國王偏愛的私生子。
震驚、懷疑和慌亂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種狂熱的喜悅蓋過了所有其他情緒。
路加注視著銀鏡中自己赤裸的腿。
勻稱修長,由于太過養尊處優缺乏鍛煉,一看便知沒什么力量。皮膚比羊奶凝結的薄皮還柔嫩,如果被粗布蹭過,還會留下粉紅的痕跡。
但它能站起來、走路,這就已經足夠了。
坐在輪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無數次向天神與魔鬼許愿,祈禱擁有一雙健康的腿,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價。
現在愿望實現了。
從前的生活似乎無可留戀,另一個世界的生活雖然同樣沒什么可期待的,卻賜予了他一雙腿。
他滿意于這份饋贈,無論來自于天神還是魔鬼。
路加的視線反復流連在自己雙腿上,他擺出不同的姿勢,如同孩子得到了夢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著使用方法。
直到臥室的門被突然打開。
兩名男仆押著蘭斯闖入,從他們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歲左右、管家模樣的老者,老者衣冠潔凈齊整,發絲與胡須梳理得有條不紊。
殿下身體可還安好?聽聞晨后您見過此人之后站立不穩,疑似被下了巫術,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話音戛然而止。
展現在他們面前的,是渾身不著寸縷的小王子。
這個時代的人們無論貴賤都喜穿連體長袍,又沒有內衣。為了方便觀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腳邊,蒼白的胴體上只留下了琳瑯珠寶制成的首飾。
此時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銀鏡前簡直像個十足的變態自戀狂。
室內落針可聞。
路加挑了挑眉。
無法解釋,不過也沒必要解釋。
他一一掃過闖入者的臉,詫異、驚艷、貪婪、輕蔑以及蘭斯臉上的平靜。
在眾目睽睽之下,路加沒有一絲拘束感。他袒露著身體轉過身,隨著他的動作,佩戴在他鎖骨與前胸的紅寶石項鏈隨之輕搖,折射出血紅的光澤。刺客?用玫瑰花刺嗎?他嘲道,不要大驚小怪了。滾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來扮演這個壞脾氣小王子幾乎不需費力,畢竟他本身就脾氣不佳。
男仆應聲退下,老管家卻沒有動身:請讓我來服侍您
不必了。園丁留下來。路加從容地彎腰撿拾衣袍,是的,就是他蘭斯。
被叫到名字,那雙慣于掩藏心緒的綠眼睛微微一動,再次將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見面太倉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話對你說,蘭斯。
*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貼心地縛起了蘭斯的手腳,綁在床柱上,用的還是小王子鐘愛的紅繩。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觀賞未來的神王。
姿態溫順而不卑微,即便在這種情景下,蘭斯仍像個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試圖在他臉上尋找畏懼或是蔑視,都以失敗告終。
管家還準備了皮鞭考慮到小王子惡劣的聲名,這位管家一定頗為了解他懲罰下人的手段,并樂于狼狽為奸。
路加掂量著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劍。
劍刃脫離鑲滿華貴寶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嘗鮮血的刃。
路加滿意于劍刃的鋒利,這樣的劍插進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會瞬間奪走對方的性命。
從他確認自己穿書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盤旋著一個念頭。
只要殺了搶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無憂了,不是嗎?
他臉上浮起艷麗的笑容,玩弄著手中的劍,走向蘭斯。
第2章 妓館行刺
赤裸的腳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膚與獸毛毯相觸的細微聲響,摩擦著室內兩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著圣子主動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緒的一刻。
但蘭斯的眼睛仍舊深邃而淡漠,即便劍尖劃破衣袍,點在他的腹肌上,又順著肌膚的紋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悅地發現,刀尖路過的那片皮膚難以察覺地繃緊。
看啊,就算是這個人,也無法完全超凡脫俗。
劍尖利落地割斷了用以捆縛的紅繩,蘭斯略微一怔。剛才幾乎與他臉貼臉的少年忽然離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溫熱讓他產生了空落的錯覺。
路加將武器隨意丟棄在桌上,翹著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殺了這個威脅如果可以做到的話。
與諸神已死的現代不同,這個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規律之上,還有無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寫內容屬實,那么這片大陸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實存在。從某種意義來說,路加的穿書或許就是對某種神跡的印證。
而蘭斯,未來的教廷圣騎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攝政王,從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顧。
讓神選者死而復生不是什么難事。
現在路加殺了他,不但毫無用處,還會反噬自身。
劍刃歸鞘,從寒光閃閃的殺人器具,變回華貴而無害的裝飾品正如它的主人一樣。
暫時收斂鋒芒,不意味著路加處于弱勢。
路加知道蘭斯是神選者,但蘭斯卻不知道這一點。不知道自身的優勢,不會利用,約等于沒有。
現在的蘭斯只知道
我隨便動一下指頭就能殺了你。路加笑著說,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