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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兒?”小桃花眼的兩眼都在放光。
方措眼皮也不抬地翻過一頁,“西藏。”
“我知道,被稱為人類生命的搖籃,世界最后一塊凈土,哇哦,cool!”小桃花眼一個激動,把折疊桌給掀翻了,課本、筆、試卷、修正液以及吃完的小核桃殼,嘩啦啦全倒在床鋪上,一片狼藉。小桃花眼嚎了一聲,急急忙忙地爬起來收拾。
方措斜了他一眼,又悠悠閑閑地翻過一頁書,“前天電視里還報道了,有進藏旅游的女大學生,在車里睡了一覺,就沒起來了,可不就回歸凈土了。”
小桃花眼吃驚得長大嘴巴,結結巴巴道,“死……死了嗎?為什么呀?”
方措吃驚地瞧了他一眼,為他無知感到不可思議,“你不知道嗎,高原反應啊。沒有經過的訓練的人進入海拔高達三千米以上的地區,就會引發高原反應。很多人,前一天還好好地睡在旅館,第二天就成了墓碑上的照片永垂不朽了。”
小桃花眼臉上的神色變換不定。方措卻像沒有看到似的,依舊用不緊不慢的語調繼續說:“你知道西藏那地方,地廣人稀,車開始十幾個小時也見不到人,司機要是打個瞌睡,一不小心就沖出山崖了,連人帶車可不就回歸凈土了嘛,連尸體都不用找了,因為根本找不到。這種事故一年也不知道要發生多少,新聞都懶得報道了。”說到這里,方措故意看了方子愚一眼,“不過你也不用太擔心,人死了以后,天上的兀鷲自然會發現,飛下來分食尸體,沒十幾分鐘,就剩下一副白森森血淋淋的骨架,你的靈魂就被兀鷲帶到了天上,就跟天葬一樣,下輩子就做個小牧民,也是殊途同歸。搞不好五六年后,還有禿頭喇嘛來找你,說你是什么達賴的轉世靈童。”
“誰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慘白地反駁。
方措相當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沒說你會做和尚,我只是在說那里的習俗。”停了停,繼續用沒有起伏的聲音說:“據說藏區有一種旱螞蝗,平時只有牙簽粗細,等吸飽了血,卻比手指還粗,這種螞蝗最喜歡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發現不了,等晚上睡覺,一脫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螞蝗,你還不能用手抓,要用煙頭燙,如果剛好沒有煙頭,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連皮帶肉,螞蝗掉在地上蠕動,你一腳踩下去,鮮血四濺,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渾身哆嗦了一下,差點崩潰,“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點意外于小桃花眼輕易的妥協,房間里靜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說認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后仰,一下子摔在床鋪上,兩眼呆呆地望著天花板,聲音里充滿了水汽,“我媽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著說,“她跟我說去北京開個研討會,很快就回來,可我不相信,我覺得她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方措不知道該說什么,他一直以為方子愚沒心沒肺的,也已經接受了父母要離婚的事實,誰知道在他幼稚甚至無理取鬧的表象下掩蓋了他一顆敏感受傷的心。
他的眼睛還盯著書頁,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其實也不是很久吧,他還是個孩子,五六歲,瘦骨伶仃的像只小貓崽,女人穿一條連衣裙,紅色,如艷陽一樣刺眼,是記憶里唯一鮮活的顏色。她俯下身,摸摸他的頭,跟他說:“你乖,媽媽很快會來接你的。”她轉身,裙角翩躚,他看著,只能看著,那一抹紅色和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起在記憶中遠去,模糊。她沒有來接他。
他覺得這一刻好像跟方子愚有了一種隱秘的感情聯系,覺得方子愚其實也并沒有那么討厭。
也并沒有那么討厭的方子愚一個打挺,又重新坐了起來,仰頭愁眉苦臉的地對方措說:“你們真的不考慮換個正常點的地方嗎?遠的不說,三亞就不錯啊,陽光、沙灘、比基尼,還能潛水,搞得這么極端,又不是失戀。”
☆、第十一章
考試前兩天,小桃花眼忽然跟方牧說,他要回家了,不跟他們去旅游了。
當時方牧正捏著小核桃吃,將核桃夾在拇指與食指關節之間,一用力,嘎嘣一下,堅硬的核桃殼就被他輕輕松松地捏得四分五裂,他將里面的核桃肉挑出來,扔到嘴巴里,聽到方子愚的話,捏在手指間的核桃滑了一下,蹦了出去,一直蹲守在他旁邊的粽子敏捷地飛身一躍,將核桃叼在嘴里,怕挨揍,飛快地奔出了屋外。
方牧被這畜生一系列無縫銜接的流暢動作驚到了,半晌扭過頭看一臉認真的小桃花眼,懷疑他沒帶自己的人格起床。雖然方牧確實沒真的打算捎上這小麻煩精,不過這小麻煩精忽然變得這么懂事,方牧也挺不適應的。
方子愚自己給他爸打了電話,乖乖地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等他爸的車到了門口,很有禮貌地跟方牧說:“小叔再見。”
方牧愣了兩秒,板著一張一家之長的威嚴臉孔,裝模作樣地點點頭,“嗯,回家好好學習。”想了想又很沒誠意地加了一句,“回來給你帶牦牛干。”
小麻煩精背著書包,鉆進他爸的車里,安安靜靜地坐在后座。
方斂關了車門,朝方牧點點頭,進了駕駛座。
黑色轎車很快消失在老街。
中考的成績下來了,方措考得不錯,分數離全市重點還高出三十幾分,足夠笑傲群雄,填完志愿的第二天,方牧和方措就出發了。天剛蒙蒙亮,兩人就起了,吃過早飯后,將帳篷、睡袋、備胎、備用電池燈一系列拉拉雜雜路上可能需要的野外生存工具扔上車。鎖好門,粽子前一天已經送到老五那里去了,那狗東西一路上都焉頭耷腦的,一副早期抑郁癥模樣,似乎知道自己被無情地踢出了旅游的隊伍——這狗東西都快成精了。
時間還早,溫度還沒有升上來,吹進車窗的風是涼軟的,街上人很少,天邊是即將破曉的瑰麗,方措的心帶著雀躍,隨著微微顛簸的越野車,一路向西。
白天開車,遇到風景好的地方就停下來,臨行前,老五扔給方措一臺單反,對于他們出去旅游居然不帶相機的行為表示了驚訝和鄙視,方牧同樣用“回來給你帶牦牛干”給打發了。相機到了方措手里,被研究擺弄了兩三天,徹底解鎖了老五從來都用不上的那些復雜而強大的功能,從此以后,這相機就跟長在了他手上一樣,隨時隨地的都在拍,中午吃飯的小飯館名字、路邊打架的野狗、天空、不修邊幅的方牧——當然這種時候,通常會被方牧一巴掌拍遠。
本來就不大講究外在形象的方牧,出來后,經常兩三天都不刮胡子,唇上下巴一圈青色胡茬,這形象已經快跌停板了。
晚上就找便宜的小旅館住,這種旅館通常設施簡陋,人員龍蛇混雜,不過兩個男人,也沒那么講究,方牧開了一天的車,通常是隨便洗洗,倒頭就睡,可苦了方措。
就在第一個晚上,基于房間隔音措施差、認床、首次出門旅行的興奮等綜合原因,方措失眠了,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兩眼無神地瞪著天花板,腦子像停不下來的馬達,一直到快十二點的時候,方措迷迷糊糊才有了隱約的睡意,樓上房間忽然響起了吱嘎吱嘎一種持續的而倒牙的聲音,方措一下子被驚醒了,先是惱火,等反應過來那是什么聲音后,渾身的血液頓時奔騰了起來,全流向臉部。
方措一動不敢動,黑暗中,一張俊臉越漲越紅,像一只只要輕輕一戳就能瞬間爆炸的氣球。十五六歲的少年,本來就是血氣方剛,加上急劇變化的身心,讓他的身體里時刻充斥著一種無法排遣的躁動和郁氣,他生氣,又覺得羞恥,閉著眼睛不敢往隔壁床的方牧瞄上一眼,就怕方牧發現自己已經聽到了那種曖昧而引人遐想的聲音。
不知過了多久,樓上的聲音消失了,方措松了口氣,才發現因為過于緊張,身體不自覺地緊繃,放松下來后才發現渾身酸痛,正當驅除腦子中的雜念,準備再次入睡時,樓上的聲音又響起來了……
第二天,方措頂著兩只巨大的黑眼圈無精打采地坐在旅館對面的面館里吃早飯,坐在他對面的方牧看他一眼,貌似關心地問道:“沒睡好?”
“嗯。”方措低著頭吸面。
“太吵了?”
方措含含糊糊地又應了一聲,得到了方牧毫不留情地數落,“這素質,嘖,想當年我在部隊,頭頂子彈亂飛也照睡不誤,生死關頭,哪來那么多計較!”他似乎心情很好,難得會提起自己在部隊里的事,方措一時忘了吃面,抬頭望向方牧。
啪,額頭上被方牧拍了一張餐巾紙,方牧咧嘴惡劣一笑,戲謔道,“來,送你的至理名言。”
方措連忙將餐巾紙拿下來,上面是方牧龍飛鳳舞地一行字,“祝方小措小同學早日成為真正的長齊毛的大帥哥。”落款是,你朝思暮想的小叔。
方措的臉迅速充血,眼看馬上就要爆了,是羞憤,羞窘,他那個混蛋監護人,根本什么都知道,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做了一個他在頭腦清醒的時候絕不會有的舉動——將那張餐巾紙揉成一團,狠狠地朝方牧那張欠揍的臉扔去。
方牧哈哈大笑,笑聲都引來了面館其他人的注意,他輕輕松松地接住紙團,拉開椅子站起來,朝停在外面的悍馬走去,經過方措身邊時,還惡劣地提醒,“快點吃,吃完上路了,我的小童子軍。”
一整天,方牧的心情都處于艷陽高照,他甚至還哼起了荒腔走板的調子,而與此相對的,方措的臉色就一直處于陰有陣雨的狀態,心中郁憤無從排遣,只好白瞎一張俊秀的小臉。
☆、第十二章
第三天,他們開始進入藏區,沿路風景已與前幾天大為不同,悍馬在荒野里孤獨地奔馳,天空高遠,藍得沒有一絲雜質,飄著潔白的云朵,連綿的遠山并不如南方的山那樣翠綠而生機勃勃,使得視野飽脹,而是峻峭的黃色,刀削斧鑿一般的鋒利冷硬,在曠遠的天空下,顯得神秘無比。視野里,久久的沒有人煙,偶爾見到一群涉水而過的牛群,城市已經離自己很遠很遠了。
方牧教他開車——眼睛不要盯著方向盤,注意看前面,不要老是踩離合器,用油門和剎車控制速度,行,走吧——他絕不是合格的教練,簡單教會方措開車基本要領,坐在副駕駛座看著他開了一段路,就雙手抱胸閉上眼睛假寐,全然不擔心將自己的小命交給一個馬路新手,用他的話說就是,這樣的路都開不好,那還是趕緊下車讓那幾頭蠢牛對著你的腦子踢幾腳,或許還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