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夢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www.autocad360.cn),接著再看更方便。
后來,據說學長在警局里,什么都招了。他的動機、他的手法等等,大致上就是像我跟瑄莓學姊推論出來的那樣。
大人們告訴我,后續的事情他們會處理,讓我不必再擔憂害怕,趕緊忘了這段恐怖的經歷,迎接全新的明天。那些照片的原始檔都已被回收,包括發布的,以及沒有發布的。至于那些已經在網路上流竄的,雖然沒辦法全數刪除,但他們會盡力想辦法去消滅。
可是我知道,那是永遠都不可能根絕的。從我打算振作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經下定決心,要努力接受這個殘酷事實,并且背負著這樣的罪孽走下去。
這是我利用了學長的,最清晰不過的烙印。
爸爸、媽媽,甚至警察先生都告訴我,錯的人不是我,是採取如此極端行為的學長。他們說,感情的事情本來就隨時都可能有變化,是他自己沒有想開,才會有這樣的舉動。
但我比誰都清楚,是我把學長逼上這條路的。而最可怖的是,其實我沒有變,打從一開始,我就不對他抱有任何感情,僅是將他是做一枚棋子在操控著。
警察先生說他有處理過好幾起類似的報復事件,很多犯人都會企圖把錯誤歸咎到對方身上,讓對方感到愧疚及自我檢討,叫我千萬別因此而自責。我聽了之后卻在想,其他的受害者們或許真的都是無辜的,只是不幸遇上了恐怖情人。
然而我呢?我能稱得上是無辜的嗎?
我并不完全是受害者啊,真要說起來,可能還更接近加害者。
可是現實卻是,學長遭到了法律的制裁,而我依然自由自在,甚至還有各種資源在協助我抹去污點、重建未來。
就只因為,我犯的并非法律上的罪。
明明我是這個結果的受益者,我卻無法克制地去懷疑──
這樣的結局,真的是公平而合理的嗎?
再后來,犯人的消息不知道從哪里走漏了出去。新聞有了小篇幅的報導,被眼尖的網友察覺,隨后又在論壇上引起討論。有些人同情我遇到爛人,當然也有些人覺得我高調地宣言之后又把人甩掉,招致這種結果是咎由自取。
其實對于網路上的言論,我已經沒有再放在心上。無論他們推敲出什么,都不會撼動事實的真相,我也不介意他們最后會歸納出什么結論。
我還是很普通地去了學校、普通地上課、普通地回家,盡全力地讓自己看起來無異狀,甚至是因為事情終于告一段落而感到高興。
但是為什么呢?相比前段時間的那種絕望,現在的生活好像更加令我喘不過氣。
學長那一日說的話還是壟罩在我的心上,像一個黑暗的漩渦,幾乎就要將我吞噬。
我瘋狂地質疑著這一切,到底我有沒有權利享有?學長落進深淵了,我真的能就此迎向新生活嗎?明明是我把他推下去,害他沾得滿身泥濘的啊?
并不是我原諒他了,他的所作所為,或許我一輩子都無法原諒。只不過,倘若換位思考,于他而言,我不也是造成了他嚴重的創傷嗎?
其實他說得沒錯,我們是互相折磨、互相懲罰的關係。這樣的我們,到底有沒有資格放下這段經歷,重新回到普通的人生呢?如果另一方沒有辦法釋懷,僅有其中一人逐漸遺忘,是能夠被允許的嗎?
在沒有人看見的角落,我失控地落著淚,然后再若無其事地返回日常之中。
「筑嫣?你在發呆嗎?」
瑄莓學姊的手在我面前揮了揮,我才回過神來,想起自己正與瑄莓學姊一起坐在司令臺上吃午餐。
「抱歉,我恍神了一下。」我勉強一笑。
「最近發生這么多事情,真的是辛苦你了。」她拍了拍我的頭,「雖然照片的事情不算完全解決,也稱得上是告一個段落了呢。事情的經過我大致從汪汪那邊聽說了,當初跟雙翊交往的時候,我真的沒想過他會是這么可怕的人……」
我曾想過,能不能把心中的煩惱拿出來和瑄莓學姊商量呢?
然而隨后我就發現,一方面是我已經麻煩她很多事了,實在不太好意思再央求她還要處理我心里的困擾;另一方面,純就結果來看,瑄莓學姊也是去除了一個隱憂,她沒有道理會叫我不要放過自己。
思及此,我便將那些梗在喉頭的話語吞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