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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瀅瀅如愿回到湯勇的家鄉,那個北方小鎮,那個心靈的故鄉。
她賣了蕭家的別墅,開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吧。
她沒有把酒吧開到縣城,而是開在這個小鎮上。因為她并不需要賺錢,只是為了有事可做。
她把湯勇的發小馮雪梅請了過來,做總經理。這不僅讓她自己能夠輕松干活,還能讓湯勇比較專心的做一個歌手。
其實馮雪梅哪有能力掌管一個不大不小的酒吧?很多重要的事情還得湯勇和邵瀅瀅去做。這樣的話,三個人都有事做,也都做得輕松。
邵瀅瀅跟兩位合伙人都不止一次的說過:我現在終于過上了想要的生活!
但是,她無法回避一個事情,她是殺人兇手!
知道她是殺人兇手的除了她自己,還有給她出謀劃策的湯勇,不僅如此,還有她的堂姐夫,刑偵副支隊長廖聞。
廖聞絕對不會放棄自己的職業操守,他一定在繼續關注這個案子,他一定會想辦法找到證據,而且他有信心找到證據。
“后悔嗎?大小姐。”
在酒吧打烊馮雪梅回家后,湯勇會跟邵瀅瀅面對面喝一杯,說幾句心里話。
“怎么可能后悔?”邵瀅瀅故作沒事一樣回答。
“如果沒有這件事,你就可以安安穩穩的在這里呆到老,現在,你始終不能放下這根刺,對不對?”
“老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這件事,我能安心在這里跟你開酒吧嗎?”
“對,你不能,但現在你能安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