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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處有吵吵嚷嚷夾雜著兵戈之音的聲音傳過來,白毓有點聽不清,便沒有太在意。
道人面色一凜,掐住白毓衣領,道:快把結局告訴我,我時間真的不夠了,他們馬上要追過來了!邊說邊神色凝重地望向傳來嘈雜聲的方向。
白毓這才反應過來,這廝說的時間不夠并不是要去投胎了,而是他在被地府的人捉拿,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事。
為什么說是捉拿,而不是追殺,是因為這半年來白毓深刻地認識到地府治安之好。畢竟大部分留在地府的鬼都是排隊等著投胎的,一個個乖得不行,根本不會犯事。只有那些在十八層地獄里的大奸大惡之人逃跑出來后,才會有這陣勢。
想通之后白毓冷靜了下來,追兵馬上就要到,這廝囂張不了多久。我不說又怎樣?
那等他們過來我就說你和我是一伙的,然后再一個人走掉,我能找過來,就有脫身的本事。此刻男人比他更冷靜。
夠毒白毓繳械,這怪道長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什么都鬧得出來,他還想早日投胎重新做人呢,不能晚節不保。
心一橫,白毓閉著眼睛張口吼道:正是林光宗和那九天老怪戰到一處時,烏云滾滾天昏地暗飛沙走石電閃雷鳴,林光宗一記裂魄掌拍碎九天老怪右肩,九天老怪一根烏黑帶毒的增生異肢極速變長,插丨入了林光宗腹部
怪道長聽得入迷,手上也松了力氣,把白毓放了下來。
白毓邊接著說邊戰術走位,提高聲音悄悄往遠離男人的四合院里面挪:這時天放異彩,五彩祥云朵朵,青鳥齊鳴鳳凰飛舞然后加快語速飛快說完,一位姿容絕盛的神女以極快的速度從天而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直接砸裂了林光宗的腦殼一代宗師命喪于此九天老怪一統江湖啊那神女原來是老怪的姘頭!
啊,完美的邏輯自洽,突降幫手干掉了主角,死得有根有據。
這是白毓對于自己被方閑砸到地府來的怨念與控訴,字字泣血!要不是方閑名頭太大,他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被齊全書閣的對家買了兇手暗殺了。
時間卡得剛剛好,地府工作人員已經持著法器圍住了門口這怪人。白毓心中得意,小樣,結局怎么寫還不是我說了算,你非要結局,我就給你現編一個!
各位快救救我,這個怪人想綁架我!白毓先發制人,不給還愣著的男人翻盤的機會!
第7章 半妖
法器發動的光芒打到男人身上他方才回過神來,不可置信地看了一眼白毓,哇地吐出一口鮮血,運起法術瞬間消失在原地。
追蹤術快用追蹤術!前來捉拿男人的地府人員們七嘴八舌。
追蹤不到,修為太高了!能擊穿分神后期大能的爆靈槍擊到他身上,也只讓他吐了口血,修為起碼在合體以上!
追緝人員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就離開了四合院,沒人管呆愣在原地的白毓。
剛剛看到男人吐血時,白毓就瞳孔地震了,鬼是不會流血的,這男人竟是活人?!該有多厲害才能強闖進地府。
最重要的是,不管這人進地府是辦啥事的,能不忘買個地府專用便攜知之之至訂閱自己的小說,還特意跑過來問結局,最后被自己爛尾一樣的結局打擊到被打傷都懶得管。這也太禿然了吧?
長得那么好看,腦子卻不大好使,白長那么一大高個了。想起方才被抓住衣領時他都不得不略墊腳,白毓有些憤懣。
自己接近180的身高感覺已經挺優越了,這貨起碼有190,當真是個傻大個,暴殄天物啊!
謝雨安負著傷竄出地府,回到自己猞猁窩調養半天后,仍覺得胸中氣血翻騰。不是因為傷重,而是被氣的!
得知寫《仙途浩渺》的作者意外身故的消息時他整只猞猁都焉了,作為一只沉迷小說的大妖,看了幾百年小說,口味早被養的刁鉆無比。前段時間甚至到了看什么小說都覺得太無聊,不得勁的地步。
直到那部雖然缺乏生活常識,但是寫法新穎,情節跌宕起伏的《仙途浩渺》出現,滋潤了他因為缺乏優質閱讀材料而干涸的心田,洗凈了他被迫閱讀低質量小說而日漸渾濁的貓眼。
為了這樣一本難得的小說,為了見能寫出這樣大氣磅礴的作品的老前輩一面
沒錯,謝雨安原本覺得寫出這本書的一定是活得比他們壽命長很多倍的閉死關已久的老前輩。那個時候的修真界狀況肯定與他們現在的不一樣,靈氣充足,天材地寶能大幅度促進修為不是不可能的事,而當時修真界法規制定不夠完善,殺人奪寶的事情頻發也可以理解。
總之,深思熟慮后作下闖地府的決定,一方面是因為他真的很想知道《仙途浩渺》后面的內容,另一方面則是他很敬仰能寫出這部大作的前輩,想見上一面。
誰知道按照打探得來的準確消息來看,寫出這部小說的是個一砸就死的普通人,謝雨安就更加好奇了。
混進地府后他先從還沒來得及投胎的故友那拿了筆冥幣,買了部地府專用的便攜式知之之至,再用故友的賬戶全文訂閱并下載保存,以便萬一有啥意外發生他在地府待的時間不夠長沒法在線閱讀完。
在故友的盛情招待下謝雨安在他居處多待了幾天,吃吃喝喝把小說追到了最新的更新,然后辭別朋友,決定去找作者大大,一睹真容。
太久沒有下地府,以至于一時大意,被巡街的地府工作人員看出了端倪,一路追捕。幸虧他腳程快,找到白毓之后剩下的時間還夠聽個大結局的。
結果結果自己認真又誠懇地去問結局,得到的卻是一個天雷滾滾的爛尾!
若要問鐵桿讀者最恨作者什么,爛尾絕對要排第一,連太監都得排在爛尾后面!
一本書確定要太監了,你會失望,但因為你知道它不會再有更新了,你不會再對后文有期待。而爛尾,是在你看前文看得如癡如醉廢寢忘食迫不及待想看后文時,給你嗷嗷待哺的嘴里喂進去一大坨屎。
爛尾之仇,不共戴天!追文時付出的喜愛與時光,終究是錯付了!
謝雨安越想越氣,干脆化回猞猁的原型,在自己鋪得軟軟的猞猁窩里滾來滾去,鋼鞭一樣的尾巴在地上抽得啪啪作響。
一面想著下次溜進去一定要好好收拾那個膽大包天居然敢拿爛尾作糊弄他的作者,一面又亂七八糟地想著那作者長得可真好看啊,比他們猞猁妖一族里因為數量稀少而驕奢跋扈的母猞猁要好看且有韻味多了。
雖然長得干凈清秀吧身形卻一點都不矮,八尺左右的身高一看就比那些嬌滴滴的母猞猁結實。五官雖然說不上精致,卻分布得格外舒適,是一張看上去就很容易讓人心生好感的好人臉。不論何時嘴角都帶著微微上揚的弧度,算計他的時候眼里狡黠流轉,格外靈動。當然點睛之筆還是眉心那一點天生的殷紅痣,給清秀平淡的面龐平添幾分顏色。
總之就是整個人看起來特別柔和,像周身都籠罩著一層淡淡的白色柔光一樣
等等!不是像,是真的有!那是只有他們妖修才看得到的同屬于妖族的妖的本源妖氣。
可是他調查到的消息是,白毓確實是個普通人啊,還是一出生就被拋棄的人類孤兒。大病初愈后在齊全書閣找了份看店小工的工作,然后死活不聽別人勸告非要揣著幾個月的工資去倥侗門監測有沒有仙緣,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才開始寫小說的。
白毓如果真的是妖,在檢測仙緣的法器面前立刻就會原形畢露,可是他卻是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下的倥侗山。謝雨安用毛茸茸的爪子扒拉著自己的胡須,陷入了沉思。
百思不得其解,向來是行動派的他一躍而起,決定跑回猞猁一族的老巢翻翻古籍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