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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男性體內天生具有對機械之類的東西的熱情和天賦,他很快沉迷于駕駛的樂趣,享受那種掌控全局舍我其誰的感覺。
行至子梅埡口,路邊停了一輛黑色的帕拉丁,有人朝他們拼命揮手,大約是車子在路上出狀況了。方牧將車靠邊停下,一個穿著藍色沖鋒衣的年輕帥小伙跑過來,“您好您好,我們車子打不著火了,能不能幫我們看看?”
方牧熄了火,跳下車,朝帕拉丁走去。車內有一個窩著睡覺的年輕女孩兒,兩人估計是情侶,也是來自駕游的,見到有陌生人過來,窸窸窣窣地起來,下了車,跟方牧打了聲招呼,就跟小伙子一塊兒探頭瞧方牧打開車前蓋,檢查車子的狀況。
“電瓶有些年頭了,估計是虧電。”
小伙子解釋說:“是有些年了,來之前本來還想換一個的,昨晚就考慮到這個問題,都沒敢開暖氣,不過車子停在路邊,還是開了示廓燈,照理來說也不可能一晚上就把電給漏光了啊。”
方措從車上爬下來,走過來問方牧:“怎么了?”
“沒事,可能是低溫加老化,先接線試試。”方牧將車子開到帕拉丁旁并排停好,熄火,從自己車里找出了跨接線,下車將兩輛車的電瓶接在一塊兒,然后跳上車,對小伙子喊道,“你進車去,讓你發動的時候再發動試試。”小伙子聽話鉆進自己的車子,方牧踩下離合器,點了火,車子微微震動起來,引擎發出均勻的呼嘯聲,方牧扯著嗓子喊:“可以了。”
旁邊小伙立即試著發動車子,果然已經順利點火了。
小伙下車,過來道謝,“太感謝了,你不知道我們在這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地方已經等了兩個多小時了,連只活的牲口都沒看見,眼見著天就要黑下來了,還真不知道該怎么辦。”
聊天間得知兩人是從杭州來的,沿318國道一路向西前往拉薩。這樣的旅行者在西進的路上并不少見,方牧他們還碰到過一個廣東的小伙,剛從菲律賓支教回來,獨自騎車進藏。還有朝圣的藏民,攜兒帶女,沒走幾步,就伏倒在地上,五體投地,虔誠地磕下等身長頭。
方措第一次在車窗外見到,心仿佛被錘子猛烈一擊,不知道他們何年何月,才能到達要去的地方。
晚上他們借住在藏民家里,那是典型的藏式民居,外墻用白石灰刷得雪白,門窗裝飾顏色鮮艷的框架,垂著厚厚的布簾,門簾后光線昏暗,屋內低矮,也很小。空氣中充溢一股煙霧及酥油茶、干牛糞的味道。主人皮膚黝黑眼神硬朗,不大會講漢語,但很淳樸熱情,給他們生了火盆,燒了酥油茶。
方措的高原反應有點上來了,要吐吐不出來,腦袋暈乎乎的提不起勁兒,捧著茶杯坐在火盆旁,聽方牧用藏語跟主人聊天,他覺得驚奇,他從來不知道方牧還會講藏語。
酥油茶是滾燙的,茶杯上有經年的油漬,方措喝不大慣,只小口地抿。
晚餐是典型的藏餐,藏雞、土制血腸、耗牛肉、青稞面、青稞酒。主人扎吉老爹和他的兒子陪坐,女人孩子在另一邊。
聽扎吉老爹說附近有個很漂亮的湖,方牧決定去轉轉,原本以為方措因為高反會選擇留隔著下,誰知道這小崽子犟得很,補充了點葡萄糖,背上單反義無反顧地跟方牧走了。
因為高原,平時十分鐘的路也多花了一倍的時間才到達目的地,湖很大,被群山包圍,高原上的湖泊澄凈得像天空的倒影,仿佛亙古萬年的不變。湖水涼得浸骨,湖邊有粉色的格桑花迎風招展,整個天地靜謐如同洪荒。
方措被這一種大自然的美攫住,手中的相機快門不斷,取景器里出現方牧的身影,他沿著湖邊慢慢地走,慢慢地抽煙。
隔著相機,方措有恃無恐地從取景器上捕捉他的一切,甚至連他下巴的青色胡茬都清晰可辨。
黃昏逐漸沉寂,遠處隱沒于天光中的青黑色高山更為肅穆。天空徹底暗下來,美如天堂的高原呈現另一種可怖的景象。沉寂的深不見底的黑夜包裹住兩個人,沒有路燈,沒有人跡,只有高原的夜風吹過湖面回蕩在山間的呼嘯,黑暗無邊無際,像隱藏了什么危險。
黑暗中忽然響起悠遠低沉的歌聲,是用藏語唱的,在這無邊無際的黑暗中,像從天外傳來,是方牧,悠閑地躺在湖邊,雙手枕著腦袋,不知哪兒來的好興致,簡單的旋律不斷地回蕩,很好聽。方措一時愣住,方牧抽空朝方措招招手,“過來。”
方措走過去,學著他的樣子躺下來。夜晚的高原溫度降得很厲害,他沒有方牧的好火氣,冷風直往他的脖子里灌,迅速地帶走了他體表的溫度,他的心臟縮成一團,不知道是因為冷還是因為靠近方牧而不自覺地開始緊張。
方牧拿過他的單反,擺弄了幾下,遞給他看——取景器里是高原的星空,像砸碎了一顆碩大的鉆石,大大小小的碎鉆迸濺開來,散落在深藍的天鵝絨上,散發著璀璨的光芒,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他的光芒。那是在城市無論如何也看不到的美景,天地間好像就只剩下自己和身邊的人。方措一顆鼓噪的心臟漸漸沉寂下來,像被一團暖烘烘的火焰烤著。
方牧將單反遞還給他,方措將相機放在自己胸口,完全沒有要去將這樣的美景記錄在相機上的沖動。不知道躺了多久,從月亮落下到銀河升起,方牧坐起身,點了根煙,拍拍方措,“好了,回去了。”
方措才發現自己已經完全凍僵了。方牧見方措不見起來,回頭一看,頓時明了,哂笑一聲,“凍僵了?真是沒用。”他將煙叼在嘴里,將方措拉起來,單腿跪在地上,用自己的雙手用力揉搓他,從小腿到大腿,從手臂到胳膊,再是兩頰,他的手粗糙而有力,幾乎要搓下一張皮來。方措渾身都疼,卻只拿一雙星子般明亮的眼睛望著方牧。
他叼著煙,暗淡的星火照耀,鋒利狹長的眼角眉梢,漫不經心的神情和專注的眼神,好像斷崖獨坐凝望翻涌云海心平如鏡。方措的心猛的像被擊打,一種倉皇和悶痛,他不由開口,“方牧……”聲音因為變聲期和寒冷低溫,顯得粗噶低壓。
方牧抬頭看他一眼,卻沒有等來他接下來的話。少年開了口,卻只是感到茫然,心神好像被什么攝住,不知道要說什么,見方牧低下頭去,又叫了一聲,“方牧……”
方牧奇怪地看他一眼,一彈他的額頭,“干什么,聽你那公鴨一樣的嗓音叫我的名字,很萬念俱灰好嗎?”他站起來,伸了伸懶腰,居高臨下地看少年,“好了,起來吧。”
他率先朝前面走去,山石被山地靴碾壓得咯吱作響。
方措慢慢地從地上爬起來,默默地跟在男人背后朝扎吉老爹的家走去。
☆、第十三章
他夢見很久之前的事,以為是早就忘卻的,卻在夢中再一次清晰的呈現。他還是五六歲的樣子,極度嗜睡的年紀,那一天卻無故驚醒,有燈光刺激著眼皮。他迷迷糊糊睜開眼睛,看見母親坐在床邊的梳妝柜前,穿了一條大紅色的長袖連衣裙,小心地用水鉆發夾別好鬢邊的發,拿起香水瓶往自己的手腕上噴了噴,又優雅地抹在耳后。
母親是很漂亮的人,不是那種濃妝艷抹的美或是精雕細琢的精致,而是一種相當柔和純凈的女性之美。那幾乎是年幼的他對女性世界所有豐沛連綿想象的來源。
她并沒有注意到已經醒過來的他,轉過身打開衣柜,開始收拾行李。他小心地伸出手,拿過梳妝柜上的香水瓶,瓶里只剩下底下淺淺一層淡紫色的透明液體,有很好聞的味道,跟母親身上的味道一樣,他拿著手上,又混混沌沌地睡去。
他被推醒,睜開惺忪的眼睛,看見母親就站在他床邊,神色平靜,外面天色未大亮。她沒有去哄他,只是拿過衣服往他身上套。他不吵不鬧,睡眼朦朧地任她作為。
她給他背上自己的小書包,書包里有他的衣服和她買給他的巧克力,拉著他打開房門,走在春天凌晨的小路上,天空還有未暗淡的星光,遠處偶爾傳來一兩聲狗吠。她走得很快,緊緊抓著他的手腕,他一聲不吭,奮力地邁動自己的小短腿,不敢要求抱,母親身上寬大的裙擺被風吹起來,籠罩住了他的臉,視野里是一片漠漠的紅,他聽到母親的高跟鞋咔噠咔噠穿過寂靜的石板路。
她領他在一幢房子前停下,彎腰摸摸他的頭,跟他說:“你乖,媽媽會很快來接你。”
她走了,他背著書包手上拿著那個香水瓶,坐在門前的臺階上。初春的的凌晨,霧靄中有凍得滲透到骨頭里的寒氣。
方措醒過來,屋子里的火盆已經熄了,他覺得冷,薄薄的板屋抵擋不住高原的寒氣,無論是蜷縮、伸直、側臥、平躺,依舊是冷,雙腳沁涼入骨,一直折騰了很久,才又有了隱約睡意,依舊是連篇累牘的夢境——方牧站在又臟又破的悍馬旁邊,抽煙,他很年輕,但眼神黑沉,像深淵一樣,看不到底,他看他,像打量一件物品,忽然伸手抓住他的瘦骨伶仃的胳膊將他拎到自己面前。方措本能地害怕他,因為瘦而顯得特別大的眼睛鼓鼓地瞪著他。他抓起他啃得禿禿的十根手指,微微蹙眉,然后像丟掉一件無用的垃圾一樣將他拎到一邊,一言不發地進了車,鐵家伙轟鳴著開了十幾米遠,又停下了。男人從車上跳下來,沉著臉大步地朝方措走來,隨手拎起連踹帶打的小孩兒走進了那扇門。
很雜亂的夢,有的真實,有的虛構,他一直處于半夢半醒之間,很累的。
早上起來,高原反應奇跡般地消失了,他走出門,外面的陽光非常熾烈,方牧站在悍馬旁對著后視鏡用一把匕首刮胡子,在高原強大的白光下,他臉上每一道線條都清晰無比,也英俊無匹,跟周圍那些色彩斑斕的經幡、裝飾物毫不違和。
方措站在門口,有些恍惚,看見這樣的情景,竟一時分不清楚現實與夢境的差距。
方牧刮完胡子,朝著后視鏡臭美地摸摸自己的下巴,吹了一聲口哨,用指腹輕輕地刮掉粘在匕首上的胡茬,抬頭看見方措傻不愣登地呆看著自己,輕佻一笑,“來來,方小措小童子軍,小叔給你刮刮胡子。”
方措的臉一沉,扭頭就走。
方牧上前一步,手臂一揮,輕輕松松地將少年勾回了自己身邊。他赤裸的被高原紫外線曬得微黑的手臂緊貼住方措的脖子,方措忽然一個激靈,像被一道電流擊中,頓時手腳發麻,如同木頭一樣被方牧攬著,他能夠清晰得感覺到方牧勾著自己脖子的手臂里隱藏的力量,以及被陽光曬得有些燙的溫度。
進入青春期后,好像要把前些年的補回來一樣,方措的個子是見風就長,已經長到方牧下巴的位子,但是瘦,跟張剪紙似的,單薄得厲害。下巴上的胡須也不是成年男子的黑硬,只是虛虛幾根。方牧捏著他的下巴,饒有興致地用匕首在他臉上比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