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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生活在這片森林里的第300天。
你沒有想到你會和一個當時還是陌生人的男人同居接近一年。
當然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
你選擇了在奄奄一息之際,讓那怪物喝你的血。出于泄憤,你用牙咬傷了自己的手腕,遞給他,讓他舔舐。
在你還是個悲慘社畜的時候,你曾經想過,假若有一天要由你來選擇一種死法。
那絕對不可能是割腕。
割腕因為自身恐懼很難造成大出血,到達一定的量,人已經陷入昏迷。
總的來說,是很痛苦的死法。
但是也許你已經被這個糟糕的境況逼到了發瘋,對于這種自殘的做法,一時間竟然覺得解氣。
1600ml,那就慢慢舔去吧!
看是你先休克,還是他先失去耐心。
他的舌頭仿佛和人類不同,帶著粗糙的肉齒,刮過一遍,便能撇開傷口的血肉。
真的痛得鉆心。
你無意識地顫抖,他沉沉看著你,又俯下身去接著吮吸。
仿佛你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個汁水飽滿的椰子,正被吃干抹凈。
太慢了。
你用最后一點力氣去卡住他的脖子,只是手足無力,像是掛在他身上。
自以為兇神惡煞道:“你沒有吃飽飯嗎,把傷口咬開點!”
“那你會痛到昏過去的。”
卷毛怪物很會察言觀色,也許是覺得這樣會讓你更加惱怒,又為自己找補:
“要不你把舌頭伸到我嘴里來,舌根處出血量比較大。”
聽聽這都是什么話?你活像個把自己送上烤架的雞,被端上烤盤了,還被挑剔成色不佳。
見你沒有反對,他從百寶箱一樣的背包里摸出一盒薄荷糖,嘎吱嘎吱咬碎,然后期盼地看著你:“你要不要來點,接吻之前,清新口氣用的。”
如果這個世界上有神,那請一定要把這個家伙給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