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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韓信近來害了相思病,晚期。
垓下之戰后,西楚霸王項羽烏江自刎,天下盡歸大漢。
劉邦隨意給他冊封了一個楚王,便屁顛屁顛回到長安。
美名美曰整頓朝內外,實則充納三宮六院,左擁右抱,過著天上人間的瀟灑生活。
忘了苦守楚地、整日以汗洗面的韓信。
真是沒良心的。
韓信忍不住怨天尤人,他到底是眼瞎還是眼瘸,喜歡上了劉阿季這顆花心大流氓。
二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韓信自認為,他和劉邦,是天生的一對。
在年少之時,兩人的家境都很窮。
他雖出身貴族,好巧不巧,偏偏是沒落的貴族。老家韓國滅國后,全家遷徙奔波到楚國淮陰。
家徒四壁,除了一把象征貴族身份的家傳劍,再無任何值錢的東西。
沒飯吃不要緊,只要臉皮厚就可以到處蹭飯。
被惡霸欺負了也不要緊,大丈夫能屈能伸,不就是鉆人褲襠嘛。呵呵,又少不了一塊肉。
至于劉邦,身份自是比不得他,拉低了好幾個檔次。
他心心念念的劉阿季啊,出身沛縣老農家庭。
在秦殘暴統治下,窮很正常,家窮得揭不開鍋蓋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農民。
劉邦是個不安分的人,從小有大志向,因為有大志向,所以不老老實實耕地,專門蹭吃蹭喝,溜雞斗狗,混成了沛縣一帶的大哥大。
往高了說,府衙小吏蕭何都成了劉邦的頭號小弟。往低了說,基友同窗盧綰、屠戶樊噲也心甘情愿跟著他。
論臉皮厚度,他不及阿季。
就蹭飯一事而言,他餓了只去普通好友家蹭飯,還被各種嫌棄各種罵。
劉邦餓了,專挑最富庶的大戶人家蹭飯,三言兩語哄的人家把寶貝女兒也下嫁于他,足矣見會說話的好處。
瞧瞧,人比人,氣死人。
在加冠成人后,他和劉邦都為志向而一路奔波。
說起他的成名之路,簡直是一遭可歌可泣可悲的血汗史。
先是投奔楚國貴族項梁部下,做了個打雜的小兵,打雜打雜,其實就是大媽子,專門伺候人的。砍柴、生火、做飯、盛飯、洗碗、洗衣……除了陪睡,能干的幾乎干了個遍。
做人得有志向,自己看得起自己,別人才能看得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