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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還真有點作用,至少我現在不那么想吐了。”程想想對此表示很滿意。
廣平道:“后面的好處,你慢慢就會知道了。本來景殊那里有一粒不老仙丹,是他結婚的時候,太上老君送的。千年來,統共就煉成了三粒。可惜晚了一步,仙丹被他媳婦當人情送給別人了。不過也不著急,反正你現在懷孕,體質特殊,估計也承受不了脫胎換骨的過程。等你把孩子生下來后,本君親自上一次天界,找太上老君再要一粒就是了。”
“不老仙丹?吃了能長生不老嗎?”
“當然。”
“那不是跟神話故事里的唐僧肉一樣嗎?”
“那可不一樣。想吃唐僧肉的基本都沒好下場,何況現在唐僧都修成正果了,沒人敢再動他。相比之下,老君的仙丹效果更好,也不違禁。等到你的體質改善后,冥界的陰氣對你就不會有影響了。如果你想修練也可以,只是進度會慢一些。”
“吃了就能長生不老,還能踏上修練的路?這么牛逼?不過千年來一共才三粒,人家會那么輕易送你嗎?”
廣平輕哼一聲:“別說一共有三粒,便是只有一粒,本君想要他也得給。”
程想想玩笑道:“這算是當你媳婦的好處嗎?”
本以為接下來廣平肯定會懟一句:“廢話!”
哪知,他卻忽然從身后擁住了她,溫柔的聲音帶著溫熱的氣息拂進了耳中:“這一世,換我好好愛你。”
程想想的心猛地漏跳了一下,有種莫名的委屈加雜著歡喜涌上心頭。這感覺一瞬即逝,想再探究,卻又發現心跳已經恢復了正常,方才那絲絲異樣的感覺,只像是一種錯覺。一種連她自己也搞不明白因何而起的錯覺。
非但如此,她甚至有種被他摟著非常尷尬的感覺。便用玩笑的口氣道:“大神,別這么兒女情長行不行?搞得我還以為咱倆是在上演狗血愛情劇呢。”
廣平□□不可察覺地黯了黯,“你覺得很狗血?難道你就沒有點點砰然心頭的感覺?”
程想想很想說沒有,可是又覺得這話說出來好像很傷人,就干脆默不作聲。
廣平倒是沒再引結,轉而提到了結婚的事。按他的意思是,懷都懷了,結婚的事也該提到日程上。至于是按人間的規矩,還是冥界的規矩,都隨她喜歡。甚至辦兩場也可以。
程想想卻有點猶豫:“真的要結婚?我總覺得,咱倆的事進展太快了。你看,我們認識沒多久就滾了床單,滾完才兩個月就談婚論嫁了。雖然閃婚在人間界不少見,可我聽說大多數的閃婚就是因為婚前雙方相處的時間短,了解得不多,離婚率非常高。”
廣平很想說一句:都幾千年的老相識了,還閃個毛線?
可再看程想想那一臉認真的表情,知道對她而言,前塵往事都已成煙,這一世與自己相識確實只有短短的數月時間。
“那你的意見呢?”
“正常的流程都是先戀愛再結婚,雖然咱倆進度條拉快了,但是現在還有時間,不如再把進度調緩點,先談談戀愛,彼此找找感覺吧。”
“好。”
廣平答應得很痛快,甚至還有些迫不及待:“選日不如撞日,走吧,今天開始約會。”
恰好今晚是周日,程想想休息。想了想,點頭答應。她換了身衣服,正式和廣平出發約會。
可是出了門都走在路上,兩人卻還沒商量好去哪約會。畢竟,正式戀愛約會,對他倆來說都是頭一遭。
本來,按廣平的意思要再去看場電影,可一來程想想沒有特別想看的電影,二來又覺得天天看電影太沒創意。
第74章 坐臺的僵尸
廣平無奈, 又不想讓程想想覺得第一次約會有不好的感覺。遂悄悄地給景殊發了條消息——景殊才結婚沒幾年, 戀愛經驗豐富。
景殊很快回了消息:
[約會最佳地點?當然是酒店!一步到位, 直接上壘。等等,你為什么關心這個?你是不是有對象了?]
[隨便問一問,果然就問出你之前的戀愛心態了。你這么色,難怪當初冥王不放心小花嫁你。]
[廣平你什么意思?別想再挑撥離間,本君現在跟老丈人關系好著呢!]
果然,景殊也不是個靠譜的。廣平收了手機不再搭理他。
此時,恰好馬路對面有一家五星級酒店,廣平抬眸掃了一眼,問程想想:“你覺得我們去酒店約會怎么樣?”
見程想想臉色變了變,他忙語氣一轉,笑了起來:“跟你開玩笑的, 不用那么緊張。但是——”
他朝程想想伸出手,溫和地笑著,儼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戀人之間, 是不是應該牽手同行?”
大約是他那個笑容太沒有傷害力, 再加上程想想覺得他的話在理,便將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上。
“沿街逛著吧,看哪里有趣就去哪里。”
廣平牽著程想想的手,在微涼的夜風中,在如水下的夜色下, 在城市的霓虹燈下, 信步而行。
程想想還是頭一次約會, 手被他攥著,微微有些緊張。一抬眼,她便能看到他俊俏的側臉,唇邊還掛著淡淡的微笑,讓人有種如沐春風般的舒適感。
又哪里能知道,表面上一派正氣的廣平心里想的卻是:先拉小手,再親小嘴,然后再上壘就自然多了。只有景殊那個傻x,光想著一步到位,結果還不是結婚了才如愿?
兩人走著走著,因為廣平在行進途中使了縮地成寸的術法,走不過多久,便已到了汐江廣場附近。
現在正好是晚上8點多,這一帶正是熱鬧的時候。燈火輝煌、行人如織。
程想想正想準備去商場里逛逛,看看小孩子的衣服,卻見前頭有個熟悉的身影一蹦一跳地,進了汐江廣場側面的一座霓燈閃爍的五層高樓里。
程想想:“咦,那不是小江嗎?他今晚不是在打工嗎?怎么跑到這種高檔的地方來了?”
廣平道:“咱倆約會,甭管那只傻僵。反正在人類的地盤上,憑他的修為沒人能傷到他。”
程想想又仔細地看了看,見門頭上紅光閃爍的大字寫著:“風情酒吧。”
程想想雖然對酒吧了解不多,但是“風情酒吧”作為望江市最有名的酒吧,她多少還是有所耳聞的。聽說,這里的消費極高,來此的客人非富即貴。
以僵尸先生的條件,肯定消費不起。那么他會來這里,十有八九是來打工的。就是不知道,他那一跳一跳的走路姿勢,是怎么給人當端酒的服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