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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也跟著哭了。他天性善良,很容易跟別人產生共情,他又與徐家的長公子同為作者,這種設身處地的同情更加強烈。
他哀慟至極,起先并沒有覺察到徐老的反常。直到徐老昏厥在地、休克了過去,他才意識到這不是傷心,而是病理性的發作。
此時他們遠在荒郊,湖區步道空無一人,他連手機都沒有帶。任明卿慌亂地摸出了徐老的手機想要報警,結果屏幕亮起的一剎那,他不期然對上一張熟悉的面孔,一張他以為永生永世都無法再見的面孔……
莊墨安排好了一切,讓同事留意白殤殤緋聞的發酵情況,自己則馬不停蹄地趕去了拘留所。到現在,任明卿的過去只剩下最后一個謎語:在他與姜勇發生沖突的那天,究竟發生了什么。他需要直面任明卿生命中最黑暗的那一刻。
姜勇并不敢說實話。他反反復復地說是任明卿對不起他,而絕口不提他對任明卿做了什么。無論莊墨如何軟硬兼施,姜勇要不蒙混過關,要不保持緘默。他狡猾的眼睛閃躲著,即使莊墨承諾既往不咎,承諾只要了解了情況就立刻、馬上把他從這里弄出去,他依舊不為所動。
莊墨的心猛地一沉,從這緘默中明白那件事對任明卿的傷害會有多大:姜勇自己也清楚他做的事不會被輕易原諒,所以他根本不抱希望莊墨會因為他吐露實情而放過他。
“沒用。”莊墨抖出一根煙,給自己點上,一個一個開始報名字,“方梁,白一甲,姜紅波。”
姜勇的臉色變了。他沒有想到莊墨查到了這個地步。
“你以為不說話我就沒辦法了?那天打架的人不止你一個。他們的聯系方式我全都搞到了。”莊墨把煙掐滅在他面前,轉身就走。
姜勇最后還是沒有勇氣叫住他。
在過去的那么多年里,他都想當然地認為,任明卿并沒有因為他們的玩鬧受到實質性的傷害,而他自己卻因為那次事件丟掉了一條胳膊,丟掉了整個的人生,這筆賬當然是任明卿欠他的,毫無疑問。
但是在莊墨凌厲得想要殺人的眼神中,他卻產生了略微的動搖。也許他們所做的,對于任明卿來說,是無法承受的呢?他回憶起任明卿的掙扎,任明卿的恐懼,任明卿的眼淚和絕望,也回憶起了心底里那一點不為人知的不安——他們當時,是不是真的做過分了?
莊墨按著朋友給出的線索來到了青城監獄。
他在任明卿的老家查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唯獨對導致任明卿背井離鄉的那起斗毆只能打聽個大概。那件事又是如此重要,在此之前任明卿即使長期遭受姜母的虐待,也沒有表現出任何暴力傾向,但是在那起斗毆中,他的人格一瞬間產生了解離,高遠由此誕生,從此再也沒有離去。
這是很重要的轉折點,每一個細節都不容錯過,于是他向教導主任問了另外幾個參與斗毆的學生的去向。他料到姜勇也許不肯說真話。
方梁,白一甲,姜紅波,這幾個曾經的同鄉已經出門打工很多年了,莊墨幾乎動用了所有的資源去打聽這三個人的下落,其中一人剛好在b市,蹲在監獄里。去監獄的路上,莊墨始終有一種面對最終審判的不祥之感。
白一甲的年紀照理說和任明卿和姜勇差不多,但是莊墨第一眼看去,覺得這人已經四十歲了。他又矮又瘦,皮膚黧黑,剃光了頭,操著一口濃重的鄉音,眼神飄忽空洞,五分鐘里問他要了兩根煙。他看上去像個老實巴交的農民,或者一個普普通通的進城務工人員,然而他被判了二十年,因為強奸和故意殺人。
“哦,你說小瘸子……”白一甲沒花多少工夫就記起了他,“他是姜家的繼子,但克死了姜勇的爹,我們和姜勇是拜把子的兄弟,經常幫他一起揍他。我們看到他就揍,看到他就揍,有時候在操場上,有時候在田里。但我們不打他臉,我們一般踹他肚子。有一次我把他的臉按進了廁所里,他就吱哩哇啦哭。”
白一甲說著,哈哈笑起來,笑容并不邪惡,甚至還稱得上是憨厚,他是打心眼里覺得這件事本身挺搞笑的,沒有善惡的預設。
莊墨握緊了拳頭:“他后來把姜勇的胳膊打廢了,這件事你記得么?”
白一甲的笑容漸漸消失,面露恐懼:“記得!記得!安老師來了以后,要挾我們說,要是再欺負小瘸子,就不用去上課了,我們在學校里都找不到樂子。那天我們放學了出去玩兒,在泥頭溝撞見了小瘸子。他本來想跑到鄰村去,姜紅波跑得快,把他抓住了。姜勇就說要淹死他,因為他爹就是在泥頭溝淹死的。他站在石頭上面放哨,方梁和姜紅波一人按著小瘸子一條胳膊,我按他的頭。”看著莊墨要殺人的眼神,白一甲安慰似地沖他笑笑,“姜勇天天掛在嘴上,說要把他淹死在泥頭溝,我們經常這樣同他玩。小孩子玩玩嘛,也不會真把他淹死。”
他吸了一口煙,繼續往下說:“那天玩了一會兒,小瘸子就沒什么力氣,還裝暈,踹了幾腳也沒聲響。方梁說他會不會死咯,把他衣服扯開,在那里按他肚子。他吐了幾口水,就誒呀誒呀在那邊叫喚。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們說,這小瘸子好像鎮上錄像廳里放的日本女人一樣,嘿嘿。”
他還沒說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來,對面猛地一收手,他一頭撞在鐵窗上。來探監的男人原本體面優雅,此時眼底一片紅晦,咬牙切齒地問:“你他媽說什么?”
白一甲臉上歲月靜好的表情消失了,驚恐地加快了語速:“我就是開個玩笑、開個玩笑……我們正忙著救他呢,那條野狗來了。那野狗平時在山上亂竄,威風得跟條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誰說得準呢——它誰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親,一看到我們打他,就從山坡上沖上來要趕我們走。我們四個花了好大的力氣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聞到香味醒了,我們想到一個特別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給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肉,不肯吃,我們硬塞到他嘴里……”說著恐懼地看了莊墨一眼,“結果他吃了一口就發瘋了。”
第71章 他就是因果報應
莊墨從青城監獄回來的時候,把車速飆到了一百八十邁。他心里有無法排遣的戾氣,如果剛才不是有獄警攔著,他差點沖進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為什么這世上會有無師自通的惡?明明生來就是同樣天真純潔的孩子,有人可以長成如此善良溫暖,有人卻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
他不敢想當時的任何細節,關于他們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里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殘忍地殺害紐約,又給他喂同伴的肉。莊墨不敢想他被四個身強力壯的同學按住身體、觀摩極刑時他會有怎樣的眼神,那眼神會多害怕、多絕望、多無助。他全都不敢想。
雖然紐約只是一條狗,但他對于任明卿的意義不是寵物,而是家人與朋友。
從徐安之的日志中,莊墨看得出來,那條狗很有靈性。它自由自在、生性高傲,和人類保持著距離,在那群山上像風一樣來去。任明卿救過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兒,充當他的保護神。事發前三天的那場斗毆中,它還為了救任明卿受了傷。
在徐安之還沒有徹底俘獲任明卿的時候,任明卿就是跟紐約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間長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類,卻愿意相信這野獸,他們之間有很深厚的羈絆。
結果他們殺了這漂亮、高傲的生靈,還逼迫任明卿加入他們其中。
任明卿是一個正直的人,他從徐安之那里繼承了完善而開明的道德觀,而他們不但讓他弒親,還要他嗜肉。這對任明卿來說,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惡的亂倫,沖破了他的心理底線。
任明卿不是從《士官長》中學會反抗的,他是在紐約躺在河灘砂礫上的半截鮮紅的尸體邊,爆發出他自七歲以后的第一次怒吼。徐安之以紐約為原型創造了高遠。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遠從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來。他握緊了手邊的碎石,沖那些丑惡揮出了稚嫩的拳頭。
他從來都是他的犬神,不曾離去。
在那一次斗毆中,任明卿沒有遭受實質性的傷害,甚至還是勝利方,把那幾年中承受的暴力傷害統統宣泄一通。但他的心確確實實生病了,從此以后再也沒有痊愈。
紐約被殺害、自己被毒打的夢魘時時刻刻緊跟著他,除了忘掉別無他法。
所以他把這段記憶整個地刪除了。他把自己最黑暗的人生交給了高遠,讓高遠來處理,習慣性地逃避人生的難題,直到再也戒不掉這種依賴。
他成了一個懦夫,一個人格解離患者,一個心智不健全的人,一個瘋子,為自己時不時丟失記憶所苦惱,為自己曾經打傷了恩人的孩子而愧疚終生,以至于心甘情愿為他付出所有,毀掉自己的前途也在所不惜。
與此同時,高遠卻在他的逃避之下變得越來越憤怒,越來越暴力,也越來越難以克制。
他的人生整個都被扭曲了。即使他碰到了可以救他的人,脫離了原來的泥沼,他也無法改變。
可莊墨不信這個邪。
徐安之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徐安之救不了的人他可以救,而且必須救。他不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可以選擇轉身離開,他知道了一切之后他就沒得選。他沒有辦法裝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任由任明卿在那里繼續受苦、受盤剝。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莊墨骨子里是強勢又自負的人,他不信什么天道輪回、因果報應,他自己就是因果報應。
他決定要給任明卿最好的。任明卿值得最好的。他有這個使命把徐安之教給他的一切傳承下去。
這個時候,電話響了,莊墨從失控的邊緣被拉回了現實,將車停在路旁,發現是個陌生號碼。他接起一聽,里頭傳來任明卿的聲音:“莊先生……”
莊墨的戾氣一瞬間被撫平了,他自己都沒有發覺自己的表情變得有多溫柔,但他很快蹙緊了眉頭:“你在哭?怎么了?”
任明卿哭得喘不上氣。他原本是性格堅毅的人,但少年時期被虐待得沒有了尊嚴,越長大反而越懦弱。莊墨理解他的膽小怕事,焦急地哄道:“你在哪兒?”<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