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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弒天仙》作為一本好歹也算紅極一時的書,在尚未爛尾之前,其火爆的原因也有以下一個原因:
男主是塑造的最為真實的主角,而非一路無腦打臉的裝哥。
因此,若無姨母走失幾日后毫無音訊,書中男主也不會冒險獨身進入秘境。
可現實男主從出現到離開,不說其表現絲毫沒有親人走失的觀感,幻境消失的時候紀十年連姨母的一根頭發都沒看見,男主卻毫無反應。
不過天算明顯沒捕捉到這個漏洞,它高興地擺起了像素笑臉,[嘿嘿,宿主夸贊啦。不過跟著男主干嘛,這個不是主線,被發現還會有ooc風險的!]
[別管。]紀十年不遠不近地跟著對方,[好奇是種美德。]
要發現他師傅的生傀?紀十年想,蕭疏多活幾百年再說吧。
蕭疏沿著墻脊跳下,一路穿過山石草木,遇到轉角岔路時步子停都沒停,輕車熟路的像是在逛自家后花園。
紀十年跟著對方在夜中一前一后潛行片刻,就見著蕭疏在一處路口腳步頓停,他悄無聲息地躍上路邊的院墻,輕飄飄地飛了進去。
紀十年這才發現他們是到了紀府主宅。
霜華下桂與梧樹影交織,紀十年靜靜地站在植木間,并沒有貿然跟上。
風從林間簌簌撫過,也撫過他毫無遮擋的臉——那是源于一人的匠心雕刻,額間白印如三道雪亮的刀鋒,剖開濃稠到化不開的夜色,也如同一道誓言吻在紀十年身上。
現在還不行。紀十年泡在夜色里,百無聊賴地想,他的確有不被人發現的自信,但幻境里一路走來,男主身上的疑點可不比他的少,自己現在到里面去走一遭被人發現,豈非頃刻打臉,騎馬難下?
這種主角和別人共同潛入宅邸的劇情,按照老套路,說不定他進去了就會“失足”弄出點聲響,那場景……
紀十年甩掉腦子里奇怪的畫面,正巧蕭疏從墻內翻了出來。
對方沒有原路返回,蕭疏踩著月光沿墻脊疾馳,不過幾個起落,眨眼間就消失在紀十年的視線。
……怎么感覺他往這邊看了一眼?紀十年看著蕭疏匆匆離開的背影,搓了搓不存在的雞皮疙瘩,覺得自己大概是被那根藍色的發帶晃了眼。
紀十年轉身沿著原路返回,算是滿足了一半的好奇心:
既然知道男主來了這,他現在作為紀府的小姐,有的是光明正大的理由出入此地。
現在的當務之急,是畫尋墨使給信送了。
尋墨使,是專屬于北疆的信使,它們自墨水中滋生,個頭小小,外形肖人,騎著硯臺做的馬車,只需收件人家中一張帶墨的紙,就能披星戴月,將信紙送去,從無遺漏。
紀十年剛好有一張山主給他寄過來的信紙邊角料,他回別院割破手指點了墨水,不多時,桌案上果然出現了一個圓帽小人。
“你復活了?”圓帽小人坐在馬車上,看到紀十年后別過頭,“你不會又要抓我給陌生人送信吧!”
“我就沒死好么。這次是給宋家送。還有什么叫‘又’,說的像我天天叫你送信給陌生人一樣。”紀十年把邊角料塞給小人,有些失笑。
小人面色不爽,嘴巴卻很誠實地吃完了信紙。他吧唧吧唧嘴,“之前那個男人,那個女人,還有穿得很多的白色冰塊——自從跟上了你,我就沒過上一天好日子。”
“喂,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紀十年戳了戳小人的頭,“還有,你說話放尊重些。”
“也沒見他們尊重你到哪里去……看我干嘛,我們尋墨使可不會干出那種事。把信紙給我,準確的話三天后送到。”
“一路順風。”
紀十年沒有爭論“那種事”的對錯,他推開窗戶,尋墨使緩緩化作一道墨痕溶進地面,快速地奔向遠方。
折騰了一夜,紀十年醒來的時候,太陽已高高懸在空中,小樓中塵埃在光芒中飛舞,夾雜著清苦的甜香彌漫室內。
紀十年和鵝黃的錦緞帳幕面面相覷,緩慢的回憶起昨天半夜的事。
賴不了床了。
托師傅的福,紀十年對于簡單的女子發髻已是?得心應手,他草草洗漱一番,這才下了樓。
紀十年拉開門,正準備直奔主宅,就被門口的李莫言[絆]住了步伐。
這位金丹不知站了多久,他看著紀十年的臉一愣,片刻才低下頭,恭敬道:“大小姐晨安,廚房那邊已經備好早膳了,大少爺讓我來請您用餐。”
這還能算早膳嗎?
紀十年看著都快懸至半空的太陽,再一次認可了忠仆睜眼說瞎話的本事,揚手示意對方帶路,“行吧。”
等紀十年到了花廳,紀霜元已然端坐主位。這里開四面廳,未施彩繪,踏入其間,能見庭院外湖石,陽光燦爛,隔扇門上掛著驅蚊的香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