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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說謊,必有隱情。
馮凱在獲取這一信息后,先斬后奏,自作主張對金萬豐采取了強制措施,把他抓回了刑警大隊。一般來說,要抓人,事先得通過刑警大隊長顧紅星的批準。可想而知,馮凱這個舉動引起了顧紅星的強烈不滿。經過幾次審訊,金萬豐依舊一口咬死說自己不認識金苗,自己和金苗沒有任何關系。口供一時拿不下來,也讓顧紅星對馮凱的草率行動更加不滿。
此時,因為媒體一直在追蹤此事,不知道他們從什么渠道得知了小賣部老板娘給警方提供重要線索的事,于是對小賣部老板娘進行了采訪,還在報紙上呼吁警方應該給予小賣部老板娘一定的獎勵。
看到報紙,金苗租屋的鄰居紛紛如法炮制,來公安局提供“線索”:有的說他們確實看到金萬豐進出過金苗的住處;有的說當天晚上起火前,他們在家里聽見了金萬豐和金苗的說話聲;還有人說那天晚上聽見從現場傳出來的不是說話聲,而是吵架聲,因為聲音很大很激烈;甚至還有人說親眼看見金萬豐和金苗撕扯在一起……
眾多“線索”,魚龍混雜,難辨真假。但是,有了這些旁證的支撐,馮凱更加認準了金萬豐就是本案的兇手,覺得金萬豐只是抱著僥幸心理負隅頑抗罷了。但是在專案會上,顧紅星卻提出,除了口供,他們沒有任何實際的物證可以指認金萬豐就是兇手。
可是現場已經被燒毀了,去哪里尋找可以直接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尤其是物證呢?那不就是在強人所難嗎?所以馮凱的筆記本上第二次出現了“迂腐”二字。
要擱在以前,陶亮要是知道真正的馮凱如此形容顧紅星,一定會拍手稱快、深表認同的。但是此時,他在心里卻隱隱地站在了顧紅星這邊,于是他翻過了筆記本上的那兩個字,繼續認真地往下讀。
按照顧紅星的計劃,應該把現場進行網格化分區,然后按照每個分區進行順序編號,再根據序號順序,逐一把各個分區內所有燒毀的灰燼都進行篩查,在灰燼里尋找一些有可能證明犯罪的物證。
顧紅星的這個取證思維已經非常先進了,因為在陶亮的年代,對于疑似命案的亡人火災現場,現場勘查員都是需要這樣做的。這不僅是為了尋找物證,還能夠對物證進行具體定位,有助于案件分析。顧雯雯就經常會灰頭土臉地從火災現場回家,然后一洗澡就是半個小時。
公安隊伍是以服從為第一要務的,所以大隊長顧紅星這樣提出來了,其他人也不好說什么,即便有怨言,也只能默默地去做。可現場一片凌亂,如果真的按照顧紅星說的以網格式篩查,估計沒有半個月都篩不完。
這時候,性急的馮凱又打起了走捷徑的主意。
他和盧俊亮聊了一次,主要話題是致傷工具。盧俊亮雖然沒有什么經驗,但是從醫學的原理上認為,死者的顱骨兩側都有骨折,雖然翼點處比較薄,但想徒手打成骨折還是有一定難度的,而且恰好兩側都有骨折,那么徒手傷的概率就不大了。
如果按照書上說的,骨折線邊緣有骨質壓跡就是金屬鈍器打擊所致,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頭部損傷應該就是金屬鈍器打擊所致。再結合小賣部老板娘的證詞,金萬豐在事發當晚離開現場的時候,身上并沒有帶任何工具,那么說明這個工具應該是被金萬豐遺留在現場了。金屬鈍器的種類并不多,尤其是一個年輕女性的住處,按理說應該更不多了。所以馮凱認為,無須再對現場一點點進行篩查,直接在灰燼廢墟里面找能夠作為兇器使用的金屬鈍器就行了。
但是,馮凱的提議被顧紅星否決了。顧紅星還是堅持篩查灰燼,因為直接找工具,感覺有一些投機的成分。
馮凱不服。所以,就在刑警大隊全員都在篩查現場灰燼的時候,馮凱則在火場廢墟里面翻來翻去,并沒有認真投入篩查現場的工作中去。可能是有幸運之神附體吧,馮凱在現場“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翻找過程中,居然還真的從坍塌的五斗櫥框架下面找到了一把錘子。
因被沒燒毀的抽屜遮擋,這把錘子沒有被燒灼,也沒有煙灰炭末黏附,算是一個保存得比較好的物證了。當時馮凱也沒有過多寄希望于這把錘子,只是看這把錘子保存完好,于是把它用袋子裝好,帶回了刑警大隊。
提取了物證,就要檢驗。顧紅星拿到錘子就立即對錘柄進行了指紋顯現,果然顯現出了幾枚指紋。通過比對,這幾枚指紋還真的就是金萬豐的。
現在的馮凱看到這里,心里并沒有什么波瀾,因為就像顧紅星在他家里吃飯的時候說的一樣,這是一個孤證。雖然從取證到指紋顯現再到指紋比對,應該是沒有什么問題,但并不能直接證明犯罪。
當時的顧紅星也是這樣想的,而且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死者金苗的頭皮上是有傷的,而錘子上并沒有血。
可當時的馮凱卻欣喜若狂,他認為已經證據確鑿了。顧紅星不是要實際的物證嗎?現場提取到金萬豐用過的錘子,金萬豐還狡辯說自己不認識金苗,那不是這個金萬豐殺的人,還能是誰干的?
據盧俊亮說,顧紅星和馮凱因此發生了劇烈的辯論。當然,這里說辯論,應該是盧俊亮美化了二人之間的爭吵,隱瞞了由此產生的嫌隙。
馮凱認為,兇手在用錘子殺死人后,有可能清洗兇器。顧紅星則認為既然兇手要點燃現場毀尸滅跡,何必再清洗兇器?既然清洗了,為什么只洗掉血跡,而不洗掉指紋呢?
顧紅星還認為,錘子被發現的位置是在五斗櫥的下面,而不是尸體下面,兩者是不是有必然的聯系,還有待商榷。
馮凱很生氣,他覺得已經有了鐵證,顧紅星何必再這樣吹毛求疵?是不是非要再結合金萬豐供認不諱的口供,顧紅星才能服軟認輸?
于是馮凱拿著錘子這個鐵證,再次提審了金萬豐。
這一次審訊,筆錄記錄得很簡單,看起來是主審人馮凱對金萬豐的狡辯之詞絲毫不信。但從只言片語中,還是能看出金萬豐是如何解釋這一情況的。
金萬豐和金苗從小是同學,也是鄰居,雖不能說是青梅竹馬,但兩人關系著實不錯。后來隨著他們小學畢業后金萬豐搬家,兩人關系逐漸淡化。今年過年之后,金苗從外地打工歸來,兩人在蔡村偶遇。偶遇之后,金萬豐就知道了金苗的臨時住所所在,而金苗說為了能順利離婚,必須對此住處保密。金萬豐此時單身,金苗的婚姻又名存實亡,于是,他對一直心懷好感的金苗展開了追求。但一來是為了金苗能順利離婚;二來是防止有“金苗外遇才提出離婚”的謠言,保護金苗的個人名譽,金萬豐對此事一直保密。所以當警察問到了他,他為了保護“逝者的尊嚴名譽”,選擇了撒謊,說自己不認識金苗。在和金苗秘密接觸的一個多月內,金萬豐幫金苗做了不少事。那把錘子是事發前幾天金苗家的窗戶損壞了,他帶過去幫忙修理窗戶用的。修好窗戶后,兩人聊了一會兒天,金萬豐走的時候忘記帶走錘子了。因此,錘子才會遺留在現場。
以現在的馮凱來看,金萬豐這算是對重要物證有了一個合理的解釋。但是從訊問筆錄里的言辭來看,當時的馮凱是完全不信這套說辭的。他不停地強調讓金萬豐老實一點,不說老實話,就會從嚴處理。他反復強調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不知道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句話起到了作用,還是其他的原因,在馮凱提取到錘子后的第二次審訊記錄里,金萬豐的供詞就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他供述自己是出于情、財糾紛等原因,一怒之下殺死了金苗并點燃了現場。
現在的馮凱仔細看完筆錄后,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剛“穿越”到這個夢境的那天,馮凱去看守所提審金萬豐,當時金萬豐對自己說的,和這份供詞上的表述幾乎是一模一樣的。雖然不至于一個字都不差,但是兩次供述的吻合程度之高,讓人有一種不真實的感受。
馮凱知道,自己之前產生的那些不安的直覺,都是有原因的,這一起案件,確實存在問題。金萬豐給出的兩個殺人動機,都禁不起推敲。如果金萬豐真的存在劫財的想法,連存單和死者身上的金手鐲都沒有拿走,那實在是說不過去;如果金萬豐只是因為感情糾紛而殺人,那也很不合理,因為金苗是真的在努力推進離婚這件事,連家都不回去住,金萬豐沒有道理這么快就失去耐心,鬧到要殺人的地步。
刻意地讓一件事情變得合理,反而顯得更加不合理了。
怪不得顧紅星會在馮凱提出“孤證”這一概念后,讓他重新思考金萬豐的案件。利用孤證去定死一件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在這個孤證還存在合理解釋的情況下依舊用以定案,那就是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了。
但畢竟那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人們的證據意識還非常薄弱,加上檢察院提前介入后,金萬豐并沒有更改他那套認罪證詞,所以這一切看起來都很正常。
尤其是當各家媒體知道公安局已經拿到重要證據之后(很有可能是之前的馮凱為了邀功故意透露的),紛紛跟進報道,對此案的破案過程進行了一番神話般的描述。本案的主辦偵查員馮凱,也就被媒體披上了神話般的外衣。
有了媒體的渲染,當時又急于宣布破案,以安民心,再加上受損房屋的主人們紛紛拿到了政府的賠償,這件事情就一傳十、十傳百地在龍番市傳開了。沒有人關注可憐的金苗的故事,大家關注的是被夸張甚至神化的破案故事。
這也是陶亮通過夢境來到這個年代,周圍所有人都喊他“功臣”的原因了。
合上案卷和筆記本,馮凱高聲叫道:“小葉,小葉。”
隔壁的內勤小葉一溜煙跑進了一中隊辦公室:“怎么了,凱哥?”
“這案子不行,要重新審,你和檢察院說一下,雖然他們提前介入了,但是我們自己要重新完善。完善后,再移送起訴。”馮凱揚了揚手上的案卷。
“啊?”小葉對馮凱的突然轉變很是意外,說,“那,辦案期限……”
“再給我幾天時間就行。”馮凱說。他心想,這個年代,對辦案期限的要求好像也沒有那么高吧?
正經過門口的顧紅星聽見了這一對話,欣慰一笑,走開了。
第三章 頭骨齒痕
燒禿的焦尸搬走后,那個不起眼的物件,一直靜靜地掩埋在廢墟之下。銹色的金屬框架之中,暗藏嗜血的鋸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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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紅星從局長的辦公室里出來,悶悶不樂。
從馮凱要求暫緩移交金萬豐案件到檢察院再到現在,還不足一天的時間,龍番市的一家報紙已經以醒目的標題《蔡村殺人縱火案再起波瀾,本案或成疑案》再次刊載了這一起案件。雖然整篇報道中并沒有更多的“內幕”消息,只是對原來案件的再次報道,但僅僅這一個標題就足以在龍番市民間掀起又一場波瀾了。
不知道是公安局內部還是檢察院內部有人把暫緩移交的信息有意或無意透露給了媒體,總之這一篇報道中最重磅、最吸引眼球的消息就是“再起波瀾”,再加上“或成疑案”這種春秋筆法,引發了民眾的不安,領導也承受了更多的壓力。人們并不關注這起案件究竟出現了什么問題,而是認為公安辦了錯案,真正的“殺人狂魔”依舊逍遙法外。